本文來源:時代商學院 作者:孫沐霖
來源 | 時代商學院
作者 | 孫沐霖
編輯 | 孫一鳴
2月10日,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飛速創新”)更新了深交所主板IPO招股書,該公司主要從事網絡通信領域核心設備及通用配件的研發、設計和銷售。
時代商學院研究發現,2019—2022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飛速創新的業務極其依賴境外市場,產品全部為外協生產,且前五大供應商包括2家競爭對手,經營穩定性存疑。另外,該公司10項發明專利中有5項為受讓所得,自主研發能力存疑。
兩大供應商為競爭對手,經營穩定性存疑
招股書顯示,飛速創新成立於2009年,向偉直接持有飛速創新56.65%的股份,為飛速創新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並擔任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據招股書,飛速創新的銷售區域主要集中在境外市場。2019—2022年上半年,飛速創新的境外銷售收入分別為9.13億元、11.66億元、15.68億元、9.1億元,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7.95%、98.89%、99.15%、99.28%。可見,飛速創新的業務對境外市場高度依賴。
由於境外銷售金額及佔比大,飛速創新的業績對匯率波動較為敏感。報告期內,飛速創新的匯兑損失分別為-41.86萬元、2801.38萬元、3951.87萬元、-113.93萬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的匯兑損失金額合計達6753.25萬元。
需注意的是,飛速創新近半收入來自美國市場。報告期內,該公司來自美國的銷售額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5.79%、45.77%、43.58%、46.50%。
飛速創新在招股書中表示,美國政府自2018年以來陸續對中國商品發佈了數項關税加徵措施,相關加徵關税商品清單涉及網絡通信產品,一定程度上或對中國網絡通信行業上游製造商、下游出口品牌商的經營造成一定阻礙。若未來中美貿易摩擦進一步加劇,將可能導致公司的網絡通信產品在美國銷售受阻,從而對公司的產品銷售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將面臨經營業績波動甚至經營業績下滑50%及以上的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飛速創新的美國子公司FS US仍存在1項尚未了結的調查案件。招股書顯示,2020年2月21日,美國Corning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申請對包括FS US在內的13家企業發起337調查,認為FS US在美國銷售的某些高密度光纖設備及其組件進口產品違反了1930年關税法第337條的規定,侵犯了其主張的5項美國專利中的一項或多項,並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簽發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以及停止令。
2021年8月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複審裁決,確定發佈禁止進口侵權高密度光纖設備和組件的普遍排除令,以及針對FS US等被申訴人的停止令。對此,飛速創新向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並向美國專利局提起專利無效訴訟。截至2023年2月1日,飛速創新提起的上訴和專利無效訴訟案件均未有裁決結果。
據招股書,飛速創新子公司FS US涉及調查的產品共31個。2019—2020年,FS US涉及377調查案的產品在美國地區的銷售收入分別為350.24萬元、108.36萬元,毛利分別為137.91萬元、44.88萬元。
除了銷售端依賴境外市場,飛速創新的生產端極其依賴外協廠商。
資料顯示,飛速創新的產品全部由外協廠商負責生產,原材料由外協廠商根據市場情況自行採購。雙方合作模式主要為兩種,一是飛速創新研發設計後交由供應商完成生產;二是該公司與外協供應商聯合研發。其中,局部軟件、結構、包裝等部分由飛速創新自行研發設計,其他部分由供應商負責完成,最後由供應商完成生產。
招股書顯示,2019—2022年上半年,飛速創新主營業務成本主要是外協產品成本、運輸及其他成本。其中,外協產品成本佔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分別為100%、85.53%、83.76%、82.04%。
值得注意的是,飛速創新的前五大外協供應商包括兩家競爭對手。在招股書中,光迅科技(002281.SZ)、中際旭創(300308.SZ)、太辰光(300570.SZ)是與飛速創新銷售相同或相似產品的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而光迅科技為飛速創新2021年第四大供應商、2022年上半年第三大供應商,太辰光為該公司2019年第四大供應商、2020年第四大供應商、2021年第三大供應商、2022年上半年第四大供應商。
1/3核心技術人員為專科學歷,半數發明專利為受讓取得
作為一家不從事產品生產的“純研發設計”企業,飛速創新的研發水平令人擔憂。
從核心技術人員來看,飛速創新有1名核心技術人員僅為專科學歷。招股書顯示,該公司核心技術人員共有3名,分別為向偉、李洋、尚平。其中,李洋為專科學歷,於2020年10月起任飛速創新的副總經理兼系統開發部總監;向偉為本科學歷,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尚平亦為本科學歷,擔任產品設計部總監。
從研發投入來看,報告期內,飛速創新的研發費用率逐年走低。據招股書,2019—2022年上半年,飛速創新的研發費用分別為6560.76萬元、8104.48萬元、9151.9萬元、4720.45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04%、6.87%、5.78%、5.15%。
同期,與飛速創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6.94%、7.47%、7.62%、8.03%。
對比可見,在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可比公司中,2020年起,飛速創新的研發費用率已不及同行均值。
從專利情況來看,截至2023年2月1日,飛速創新共有10項發明專利,其中5項為原始取得,其餘5項均為受讓取得。可見,飛速創新自主研發能力存疑。
參考資料
《飛速創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證監會
(全文20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