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再融資新規鬆綁以來,光伏企業紛紛通過定增、可轉債等方式融資“補血”。
兩個多月前,剛完成資產重組數月的晶澳科技(002459.SZ)拋出52億元定增融資預案。該融資計劃很快受到中國證監會的關注,並被提出了14條反饋意見。
6月22日,晶澳科技發佈關於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覆(以下簡稱“反饋意見回覆”)的公告,對上述反饋給出長達162頁書面回覆意見。不過,公告顯示,晶澳科技仍存在行政處罰尚未整改、兩大“歷史”訴訟纏身、房產權證與土地權證尚未辦完、其他應收賬款較高等諸多問題。
對此,晶澳科技方面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異議股東訴訟、股東集體訴訟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影響;對於房產權證和土地權證瑕疵,公司也希望儘快補辦手續。而對於其他應收賬款關聯方往來問題,公司認為報告期前期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情形,目前已經全部清理完畢。
擴產迫在眉睫
晶澳科技是全球光伏垂直一體化龍頭企業,組件出貨量位列第二。2019年11月,晶澳太陽能通過借殼天業通聯(現為晶澳科技)實現A股上市,併成為晶澳科技的全資子公司。
上市後,一向“低調”的晶澳科技迅速籌劃擴產和融資計劃。記者僅梳理晶澳科技2020年一系列公告發現,其在2月18日公告裏表示擬以11.3億元投資寧晉3.6GW高效電池升級項目,並於義烏擬以102億元投資年產10GW高效電池和10GW高效組件及配套項目,隨後2月24日在邢台開工年產1.2萬噸單晶硅棒項目。
2020年4月,晶澳科技正式推出定增融資預案,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2億元,其中37億元用於義烏年產5GW高效電池和10GW高效組件及配套項目,15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該項目電池和組件及配套項目總投資額實際上為67.28億元。
據晶澳科技介紹,晶澳科技募投的年產5GW高效電池和10GW高效組件及配套項目屬於上述年產10GW高效電池和10GW高效組件及配套項目的一部分。
不過,粗略對比102億元投資規模和67.28億元的募投規模不難發現,晶澳科技投資5GW高效電池項目需要34.72億元,即1GW的投資金額可能至少需要6億元。
記者注意到,愛旭股份(600732.SH)義烏三期年產4.3GW高效晶硅電池項目,項目總投資為19.03億元,即1GW的投資金額僅需要4.4億元。
那麼,晶澳科技的募投金額是否合理?晶澳科技方面向記者解釋,董事會審批的義烏項目總投資102億元的投資方案,對項目投資投入及流動資金投入進行了較為保守的估算。項目實施階段,公司在股東大會審批投資額度內對項目投資進行了優化,最終鎖定一期投資額67.28億元。
而對比愛旭股份的投資,晶澳科技方面進一步表示,愛旭股份在義烏已有生產基地,1GW的投資金額也會有所不同,因為土地等投入可能已完成,單純投資設備投資額則會低很多。同時,每家匹配口徑也有所不同,各家流動資金佔款也不同。
拋開項目融資疑雲,晶澳科技融資擴產背後正是其應對產業技術和產能迭代、緩解資金承壓的現實。
2020年以來,除晶澳科技外,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東方日升、通威股份和愛旭股份等頭部企業紛紛推出新產能規劃。
“現在即將投入的產能是迫在眉睫要上的,再不上我們就跟不上市場規模了。”晶澳科技方面表示。財報顯示,擴產之後,2020年晶澳科技組件產能規劃將達16GW,硅片和電池產能達組件產能的80%左右(12.5GW~13GW)。
如此形勢下,晶澳科技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尤為迫切。記者注意到,過去幾年,雖然晶澳科技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持續增長,但是其通過債務融資等推高了資產負債率和財務費用。2017~2019年,晶澳科技資產負債率徘徊在68.07%~76.27%,財務費用佔當期淨利潤率徘徊在44.34%~63.98%。
訴訟及用地問題待解
根據反饋意見回覆,中國證監會再次追問晶澳控股(晶澳太陽能原控股股東)退市過程中存在的兩大訴訟及房產、土地瑕疵問題。
記者注意到,兩大訴訟均為晶澳科技資產重組前的遺留問題。其中一起為異議股東訴訟。反饋意見回覆顯示,晶澳控股20位股東行使了其反對晶澳控股私有化交易合併的權利,希望就其股份的公允價值獲得償付。彼時,已有4名異議股東達成保密和解協議,但16位異議股東繼續堅持其訴訟主張,該案件計劃於2021年2月9日後庭審。
另一起為股東集體訴訟。2018年12月,曾經的晶澳控股股東對晶澳控股、靳保芳和賈紹華提出一起推動股東集體起訴,指控晶澳控股2018年私有化過程中存在披露不實的情況,具體為晶澳控股在私有化的股東委託投票書中有錯誤陳述,其中包括晶澳控股表示沒有在其他證券交易所再上市的計劃等。據瞭解,目前該股東集體訴訟仍處在初級階段。
對於上述訴訟糾紛,晶澳科技對記者表示,這兩大訴訟指向的是晶澳控股,並不會對上市公司形成影響,即使存在賠付也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影響。
除了訴訟風險外,晶澳科技及其下屬境內全資、控股子公司還存在部分房產權證和土地權證尚未辦理等問題。
記者發現,截至2020年3月31日,晶澳科技及其下屬境內全資、控股子公司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有43處,其中涉及30處部分生產基地和13處電站項目公司。截至反饋意見回覆出具日,晶澳科技及其下屬境內控股子公司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土地權證的境內土地有12處。
針對尚未辦理的房產權證和土地權證的問題,晶澳科技方面向記者表示,公司也希望儘快補辦手續,包括交罰款。
此外,對於部分電站項目公司因未辦理土地權證而存在未批先建的情況,晶澳科技方面並不否認,還表示這屬於國內電站建設的普遍問題。“因為用地手續、建設審批手續與消納併網時間窗口是錯配的,企業會先建、補手續、補罰款,否則消納指標是拿不到的。”
曾與關聯方資金拆借
同樣受到外界關注的還有晶澳科技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賬款問題。
近幾年,伴隨業務規模擴大,晶澳科技應收賬款持續攀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晶澳科技各報告期末應收賬款分別為31.72億元、38.89億元和40.93億元。
晶澳科技方面表示,應收賬款增長較多主要源於光伏組件銷量的增長及售電應收款的增加。公告也顯示,2017~2019年晶澳科技的組件出貨量從7.14GW提升到10.26GW;截至2020年一季末,其擁有正在運營的產生對外售電收入的國內電站項目合計579.51MW。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晶澳太陽能曾出現大額應收賬款逾期的情況。相關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6月,晶澳太陽能大額逾期應收賬款餘額為4.66億元,佔比11.79%。其中,其因預計無法收回或收回困難而單獨計提壞賬的應收賬款餘額為2.08億元。
根據反饋意見回覆,中國證監會要求説明晶澳科技應收賬款減值計提是否充分謹慎;應收售電款未計提壞賬的原因,是否與可比公司一致。
對此,晶澳科技對比隆基股份、東方日升和億晶光電等同行公司表示,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不存在重大差異,壞賬準備計提充分。另外,對於晶澳科技售電應收款中補貼電費回款較慢卻未計提的原因,晶澳科技認為電站已經和國網公司簽署購售電合同,對方信用水平高,預計發生信用減值風險可能性低。
應收賬款之外,中國證監會還要求晶澳科技説明其他應收款中存在較大金額關聯方往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的情形。
記者注意到,近幾年晶澳科技的其他應收款涉及關聯方往來、押金、保證金、質保金、往來款、應收出口退税款、應收代墊款和備用金等。
根據反饋意見回覆,2017年末,晶澳科技其他應收關聯方款項10.18億元,主要系公司與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的往來款和資金拆借。不過,自2018年9月納入合併體系後,上述資金拆借於2018年末全部清理。
年報顯示,2019年晶澳科技其他應收款期初賬面餘額約4.77億元,包括關聯方往來2.25億元,且2019年期末賬面餘額關聯方往來變為0。反饋意見回覆顯示,2.25億元關聯方往來款項主要包括應收晶澳控股往來款和JA Development Co.,Ltd往來款,兩家企業均為合併內關聯方。截至2019年末,相關款項已經收回。
不過,記者發現,在晶澳科技2019年年度報告中,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目內,2019年期末賬面餘額卻仍有3.5萬元,主要涉及關聯方晶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和晶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對此,晶澳科技方面向記者解釋,該筆3.5萬元資金用途為押金。該筆餘額按款項性質分類既屬於“關聯方往來”,也屬於“押金、保證金、質保金等”。經審計師確認,此類情況優先按照實際業務性質分類,因此進入“押金、保證金、質保金等”科目的餘額,而未放入“關聯方往來”科目。
晶澳科技方面表示,其他應收款關聯方形成原因合理,報告期前期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情形,目前已經全部清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