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風財訊
風財訊消息 10月11日晚間,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何敏先生因需要投放更多精力專心追求彼之其他個人目標,已辭任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主席以及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的成員。
王沛詩女士已辭任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的成員。
未能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 . 10條及3.10A條。
根據上市規則第3.10條,公司需委任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中至少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必須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根據上市規則第3.10A條,獨立非執行董事必須佔董事會成員人數至少三分之 一。
於何敏及王沛詩辭任後,董事會將由七名董事,其中僅包括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及概無獨立非執行董事擁有適當的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因此,本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3.10條及第3.10A條的規定。董事會將盡最大努力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物色合適人選填補空缺。公司將適時就任何未來委任新獨立非執行董事刊發進一步公告。
截至本公告發布日期,執行董事為潘軍、曾寶寶、柯卡生、張惠明及陳新禹;非執行董事為蘇波宇;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郭少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