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歷時524天!科創板迎首單CDR  萬億市場蛋糕待機構搶食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財經

經濟觀察報 記者 鄭一真 週一帆 存在協議控制架構(VIE)、同股不同權、科技型紅籌、中國存託憑證(CDR),集諸多市場關注熱詞於一身的九號公司(689009),經歷524天“曲折”,終於讓A股首單CDR呼之欲出。

10月22日的發行結果公告顯示,九號公司(689009)本次發行價格為 18.94元/份,發行數量為7040.9170萬份。其網上發行最終中籤率為0.0399%。

九號公司是智能短交通和服務類機器人領域的科創板第一股,是繼華潤微和中芯國際之後,第三家登陸科創板的紅籌企業。

為何選擇A股,而且是以CDR的方式,九號公司23日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越來越開放活躍,也越來越具有全球影響力,尤其是針對像VIE的紅籌結構,給出了新的通道。所以我們決定在國內上市,藉助資本市場的力量,促進企業的更好的發展和經營。我們也是第一批申請的企業,作為唯一一家VIE結構上市申請的公司,我們也願意成為蹚路人。

因其特殊性,九號公司的上市之路頗為曲折。公司於2019年4月17日首次獲科創板上市申請受理,8月19日接受首輪問詢,經歷三輪問詢後於2020年6月12日過會,並於9月22日註冊生效,“受理-過會”、“受理-註冊生效”分別歷時422天和524天,整體週期遠高於今年前9月科創板已發行新股的平均值162天、212天,也是截至目前註冊制下審核週期最長的企業。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從投資者角度而言,CDR和股票沒有區別,只是背後法律關係不同。

雖然現在有互聯互通機制,但是紅籌股回來能更方便投資者投資,通過港股通買賣港股更適合機構投資者,普通投資者還是比較不習慣,而且還有額度限制。同時這是CDR首單企業,九號公司趟過這條路後,後續更多企業跟進。

目前,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迴歸A股的市值門檻已顯著降低。廣發證券認為,阿里巴巴、網易和京東等數家中概股實現港股二次上市,預計未來互聯網巨頭可能優先採用“H CDR”形式迴歸A股。華興證券宏觀及策略研究主管龐溟認為,在短期內紅籌公司更多會考慮以在境內直接發行股票的方式迴歸上市,採用CDR模式發行的形式還需要積累更多的成功範例。

曲折迴歸路

CDR指由存託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其運作流程為由具有資格的銀行境外部門在境外市場購入正股,銀行境內部門根據其持有的正股數量,發行對應的CDR;境內投資者可用人民幣購買CDR,間接持有已經在海外發行的證券。

根據九號公司發行方案,本次向存託人發行7040917股A類普通股股票,作為轉換為CDR的基礎股票,佔CDR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本次公開發行CDR均以發行人新增基礎股票為基礎,未有股東公開發售基礎股票的安排。按照1股/10份CDR的比例進行轉換,人民幣18.94元/份CDR。

截至10月22日,科創板企業上市首日平均漲幅為162%。若以此測算,投資者每中一簽(500股)或可獲得近6千元的收益。

本次募資總額為13.34億元,發行費用為9269.37萬元,募資淨額12.41億元。募集資金主要用於智能電動車輛項目、年產8萬台非公路休閒車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智能配送機器人研發及產業化開發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作為科創板第一股,九號公司的上市之路頗為曲折。去年4月份,上交所就受理了九號公司的科創板IPO申請,之後因上交所要求九號公司增加一期審計,審核狀態改為“中止”。今年1月,因上市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上交所又中止其發行上市審核。4月20日再次複審,6月首發申請終於獲得科創板上市委員會通過。

安信證券表示,九號公司從申報獲受理到獲得發行批文總共歷時524天,成為科創板首家發行CDR的公司,代表境外企業通過CDR方式迴歸A股的路徑已通暢。

據公開資料,九號公司註冊地位於開曼羣島,辦公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區。作為專注於智能短交通和服務類機器人領域的創新企業,九號公司主營業務為各類中短程智能移動設備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

至2017年、2018年、2019年的12月31日,九號公司分別實現營收13.81億、42.48億、45.86億。2020年上半年,九號公司實現營收20.02億。截至2017、2018、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九號公司淨利潤分別為-6.27億、18.04億、-4.55億以及-8429.60萬。報告期內,公司淨資產、淨利潤為負主要系優先股、可轉債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導致,除去公允價值變動影響,九號公司從2018年開始盈利。

九號公司作為小米生態鏈企業之一,公司業務模式和公司名字也存在一些爭議。上交所曾對九號公司是否對小米及關聯方存在重大依賴進行問詢。小米作為九號機器人的重要資方,持有公司10.91%股份。公司與小米集團主要是通過定製產品的利潤分成模式進行合作,小米集團根據每月實際銷售毛利,按照約定比例,給予公司利潤分成。報告期內,公司與小米集團的分成比例以50%:50%為主。

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內,公司與小米集團的關聯交易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 73.76%、57.31%、52.33%,與小米集團關聯銷售佔比呈逐年降低趨勢。九號機器人與小米的關聯收入逐漸降低。

九號公司原名九號機器人,公司名字也曾遭上交所問詢。九號公司產品系列包括智能電動平衡車、智能電動滑板車、智能服務機器人及其他產品,上述產品系列2019年佔應收的比例分別為 21.71%、70.46%、0.09%、7.74%。其主營收入主要來源於智能平衡車和滑板車,機器人佔其營收的比重很小。

上市之後,首單CDR股價將表現如何?由於CDR產品特點、科創板定位和具體發行過程等方面的原因,龐溟認為,CDR的交易價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動的風險。主要原因在於,目前CDR屬於市場創新產品,中國境內資本市場尚無先例,其未來的交易活躍程度、價格決定機制、投資者關注度等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公司屬於市場較為熱捧的對象,且科創板價格決定機制尚未完全成熟;此次公開發行CDR以發行人新增基礎股票為基礎,未有股東公開發售基礎股票的安排。如果未來發行人股東將其持有的基礎股票轉換為CDR並在公開市場流通,發行人CDR的供給數量將變大,可能導致CDR交易價格發生大幅波動。

新模式

九號公司上市為紅籌企業迴歸提供了一種新的模式。紅籌企業是指註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而協議控制架構是紅籌上市模式的一種,其架構方式為實際控制人為實現境內持牌公司對外融資的需求。

交易規則上,科創板存託憑證與科創板股票一致,包括漲跌幅比例為20%,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價格等。與科創板股票不同的是,購買存託憑證,投資者需要支付存託服務費,本次發行的“九號公司”存託服務費年費率為0.01元/份。另外,存託憑證的持有人儘管可以實質享受基礎股票的分紅、投票等權利,但不能直接行使股東權利,需通過存託人代為行使。

未來是否看到更多中概股迴歸的時候會選擇港股 CDR的模式?

王驥躍認為,是可選模式,但不一定是主流模式。紅籌回A股可以選擇發股或者CDR,此前幾單都是發股模式。

龐溟認為,市值大於2000億元人民幣的優質紅籌港股企業多已在港股通名單內,對迴歸A股或將抱持相對謹慎態度,且更有可能傾向於在A股主板上市;市值大於200億元人民幣的創新型港股紅籌企業,則有可能考慮和選擇在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盈利指標等方面審核要求較A股主板更為寬鬆的科創板和創業板。

龐溟表示,九號公司的成功上市,體現了科創板和A股市場在註冊制改革下的新股發行的多樣性與包容性,有利於成長性行業、創新型科技公司和迫切需要資本支持的紅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融資,有利於提升A股市場上市公司質量、增強科創板的融資功能、資源配置能力,進一步吸納更多註冊地位於境外的公司進入A股市場。

搶食萬億“蛋糕”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CDR的潛在市場容量約有1.2萬億-2萬億元。華泰證券進一步指出,迴歸門檻降低、海外上市風險加大是當前紅籌迴歸的主要動力,而在六種可行的迴歸路徑中,發行CDR是重要的方式之一。

眼下,從投行業務的競爭力出發,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李興剛指出,在CDR業務的競賽中,頭部券商會更具備資源優勢,特別是那些擁有全球業務佈局的綜合性龍頭券商更具有優勢。因為CDR的發行涉及境內外市場,需要券商擁有較強的海外協調經驗與較強的境內外證券市場發行運作能力,因此,業務鏈條齊全、境內外業務具有豐富經驗的大型券商會更有機會。

“與普通IPO上市略微不同的是,紅籌公司進行CDR上市需首先向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境外交易所、境內證券監管機構及境內交易所申請並得到批准後,才可以委託託管銀行進行託管基礎股票,之後交由國內存託機構負責保管並簽發CDR,同時委託券商安排上市承銷,於境內交易所發售CDR。”李興剛介紹。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CDR制度的推行,政策的東風同樣也在吹起。10月18日發佈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中就有內容指出,將支持完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制度,並推動具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於深交所上市,強化創新企業信息披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李興剛表示,“而對於券商整體來説,在CDR業務上除了經紀業務外,在CDR證券發行承銷,擔任CDR證券的做市商,爭取CDR存託人資格等都非常有吸引力,當然要想邁過業務門檻在這些業務上取得突破,要求券商除了要在系統與人員配置上加大投入外,還要加強業務流程的梳理,以及合規與管理上的制度建設。”

而在券商前期工作方面,李興剛認為,首先需要重點準備的是投資者教育,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投資者教育一直都是監管以及券商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對於CDR這樣的全新業務,無論是對投資者還是公司員工都是一個新的領域,因此需要券商全員加強自身學習同時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讓投資者明投資懂風險。

他告訴記者,IT系統建設與業務流程梳理的準備工作也是券商未來的重點工作之一。雖然投資者在交易CDR時的流程和A股交易整體差不多,但作為一個特別的交易品種,CDR的後台業務流程和普通的股票還是存在差異,所以需要中後台團隊加強技術準備工作,加深中後台業務流程的梳理。

另一方面,基金公司已經迅速開始行動。華夏基金10月13日就發佈公告表示,經與各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華夏基金對旗下72只公募基金參與存託憑證投資修訂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確投資範圍包含存託憑證、增加存託憑證的投資策略、投資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並在基金招募説明書(更新)、產品資料概要中增加投資存託憑證的風險揭示。

另據記者瞭解,包括博時、南方、易方達在內的多家基金公司均已陸續修改基金合同。

博時基金方面向記者介紹,“當下CDR在境內資本市場尚無先例。正因如此,作為一個全新的投資品種,CDR各類金融產品在投資上還需要履行一定程序,並配備相應的交易、估值系統模塊,才可以參與投資。公司方面較快完成了產品投資範圍的修改備案。”

“實際上這一投資品種本身其實並不複雜。類同於股票,CDR資產是A股市場與境外互聯互通重要形式,主要以高科技技術企業為主;而在投資邏輯和交易層面,CDR與A股股票和港股通基本一致,投資價值主要來自基本面。”博時基金方面表示。

在機構們面前,這一萬億級別的“蛋糕”,正開始釋放出它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