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催收行為不當等行為,招聯消費金融被罰290萬元
中新財經2月8日電 2月8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佈罰單,行政處罰對象為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
截圖自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
罰單顯示,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有營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收取平台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户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範以及消費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罰款290萬元,處罰日期為2022年1月25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