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博鰲亞洲論壇上,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透露,今年年底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即將發佈國際ESG信息披露準則,這對中國企業在上市、估值、繳税方面會產生較大影響;證監會將向ISSB反映中國企業的實際情況,以減輕負面影響。5月27日,國務院國資委公佈《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提出力爭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總體而言,ESG信息披露方向已經確定。下一步,我國將逐步深入探索對相關強制披露要求和政策的制定。
近年來,ESG作為新興投資理念,與我國“可持續發展”、“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等精神內核基本一致,受到主管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高度重視,並從政策上不斷推出頂層設計。2016年港交所發佈了ESG(環境、社會、治理)報告指引,將ESG信批強度逐步從“鼓勵”上升至“不遵守就解釋”。2018年中國證監會在《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納入ESG信息披露框架。2021年,中國社會責任百人論壇專門成立ESG專家委員會。2022年,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指引(2022)》,在投資者關係管理的溝通內容中首次納入ESG相關信息,對踐行ESG逐漸加碼。隨着中國的擴大開放,越來越多的國際大型投資機構進入中國市場,ESG理念正逐漸被中國各界所認同,並呈現主流化趨勢。
一、ESG的概念內涵
ESG是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的縮寫,是近年來金融市場興起的重要理念和企業行動指南,亦是可持續發展理念在金融市場和微觀企業層面的具象投影。該理念的核心觀點為:企業經營活動和金融行為不應僅追求經濟績效,而應同時考慮環境責任、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因素,從而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2004年提出了ESG概念,得到各國監管機構及產業界的廣泛認同,引起國際多邊、雙邊組織的高度重視。當前我國ESG發展尚處於萌芽階段,大多沿用國際ESG理念的定義。
各ESG評價機構在評價原則和具體指標構建方面存在差異,但對ESG內涵的表述具有比較高的一致性,均關注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等非財務領域的績效和行為,尤其是與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核心要素。基於對主流評價體系的歸納整理,ESG三個維度的具體內涵如圖1、表1所示。
二、ESG的現實意義
ESG的現實意義體現在ESG實踐和ESG投資兩個方面。
ESG實踐針對企業自身在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改變。企業作為實體經濟主體,其經營活動可以通過降低碳排放、綠色經營、踐行社會責任和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來實現企業利益和社會利益的融合發展。近年來,眾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環保違規、社會責任等問題而被點名或處罰,本質上是對ESG理念的忽視,導致企業自身缺乏管理理性和決策理性。將ESG的發展理念融入企業規劃並構建ESG組織管理體系,可以幫助企業在立足自身高質量發展的同時,滿足各方利益相關者的期望與要求;在企業制度創新、治理結構、風險管理以及決策流程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ESG投資是將ESG相關因素納入投資研究實踐中,在基於傳統財務分析的基礎上,通過E、S、G三個維度考察企業中長期發展潛力。ESG作為衡量可持續經營能力的綜合指標,可為金融機構在優質項目篩選、投資產品設計等方面提供參考依據。金融投資機構作為投資主體,可以通過豐富ESG投資,滿足實體經濟主體在可持續經營中的融資需求,實現實體經濟與金融機構在ESG中的良性互動。未來,ESG投資是一個更大、更長、更具有基礎意義的賽道,ESG投資不僅對於投資有助益,更能夠促進資本功能深化,逐漸成為全球投資發展的趨勢(屠光紹,2021)。
三、ESG的發展現狀
(一)ESG披露情況《中國ESG發展報告2021》顯示,發佈ESG相關的獨立報告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逐年增加,2021年達1130家(數據基礎為A股2020年年報),佔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26.9%;但2021年只有66家企業發佈純粹的ESG報告,佔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1.57%左右。
從披露企業的性質來看,國有企業披露數量為568家,披露率為48.67%,在各類企業中最高。民營企業的披露率較低,但披露數量展現出較快增長態勢,從2019年的379家增長到了2021年的505家。
(二)ESG評分情況《中國ESG發展報告2021》展示了2020年全行業4276家企業ESG總得分及E、S、G各分項得分情況。ESG總得分均值僅為35.28,屬於偏低水平;標準差為8.74,最小值與最大值相差很大,表明ESG的重視程度具有行業不均衡的特點,側面反映出我國還需加強ESG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完善,加強對不同行業在ESG方面的鼓勵和引導。
(三)ESG投資情況《中國ESG發展報告2021》顯示,在ESG投資規模方面,近年來簽署《聯合國負責任投資原則》(PRI)和《負責任銀行原則》(PRB)的中國機構數量均呈逐步增加的態勢,表明我國ESG投資規模不斷擴張。截至2021年9月,中國已有包括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南方基金等在內的72家投資機構成為UN PRI的簽署成員;簽署PRB的中國機構已達21家,其中包括16家銀行、3家保險機構和2家投資機構。
在ESG金融產品方面,近年來國內ESG主題指數和基金的數量穩步增長,但整體規模尚小。據統計,截至2021年9月,國內共有“純ESG”指數102只,主要包含股票指數和債券指數兩大類。以“低碳”、“新能源”、“國家安全”和“國企改革”等主題為主的“泛ESG”基金251只(ETF基金61只),基金規模為3846.97億元,其中指數型和混合型佔比高達83%;“純ESG”基金24只(ETF基金6只)、基金規模僅81.36億元。
四、ESG未來展望
隨着監管政策緊縮以及市場信息流通速度加快,我國ESG信息披露要求將日漸嚴格;國內評級機構將會在ESG理念推廣與實踐、建立完善的ESG評價體系方面發揮更多作用;在國際化進程當中,越來越多的國際大型投資機構進入中國市場,ESG投資規模和份額將持續增長;ESG供需兩側有望齊發力:一方面,股東和投資者期望企業踐行ESG,保證回報的長期和穩定效益;另一方面,企業期望通過可持續發展,創造商業價值的同時滿足經濟和社會層面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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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用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