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持有股權股票等權益性投資的獨資合夥企業“查賬計徵”個税

中國兩部門:持有股權股票等權益性投資的獨資合夥企業“查賬計徵”個税

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31日發佈公告,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權、股票、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下簡稱獨資合夥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徵收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税。

獨資合夥企業應自持有上述權益性投資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税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公告實施前獨資合夥企業已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應當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務機關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的情況。税務機關接到核定徵收獨資合夥企業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情況的,調整其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要求各級財政、税務部門,做好服務輔導工作,積極引導獨資合夥企業建立健全賬簿、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如實申報納税。獨資合夥企業未如實報送持有權益性投資情況的,依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處理。

查賬徵收也稱“查賬計徵”或“自報查賬”。查賬徵收是由納税人依據賬簿記錄,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後經税務機關查賬核實,如有不符時,可多退少補。

除了查賬徵收,還有核定徵收、定額徵收等所得税計徵方式。核定徵收,由税務機關根據同行的平均利潤率,決定企業所得的税率適用比例。定額徵收,由税務機關直接核定所得税額。如果利潤率高,核定徵收、定額徵收通常會少繳税金。有的地方為了吸引投資,通過核定徵收的方式降低税負,投資者、高收入者藉機避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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