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再迎税費政策利好。2月28日晚,《國家税務總局 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外發布,稱此前規定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費政策,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部分税費也可以延緩繳納。
其中,製造業中型企業可按規定延緩繳納各項税費金額的50%,製造業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全部税費。
若符合條件的企業已繳納税費,仍可自願選擇申請辦理退税(費)並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據悉,2021年第四季度,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政策已落地,效果還不錯,税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在1月26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稱,已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税費2162億元,分行業看,緩繳規模較大的主要有裝備製造、建材、金屬製品、紡織服裝等行業,合計1330億元,佔全部緩税的61.5%。
納税人、繳費人反映,緩繳税費相當於國家提供了一筆“無息貸款”,能階段性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
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政策延長6個月 已繳納企業仍可享受
根據《公告》,此次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税費的政策將從原來三個月的基礎上,繼續延長六個月,即延長至今年第一、第二季度。
例如,納税人A屬於規定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且按月繳納相關税費,已經按規定緩繳了所屬期為2021年11月的相關税費,緩繳期限3個月,按原政策將在2022年3月申報期結束前繳納。
但《公告》發佈後,該納税人2021年11月相關税費繳納期限將自動延長6個月,可以在2022年9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8月相關税費時一併繳納。
又比如,納税人B是年銷售額30萬元的製造業個體工商户,且實行簡易申報,按季繳納,税務機關在2022年4月將暫不劃扣其2021年第四季度緩繳的個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費税及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關税費繼續延緩繳納期限6個月,即在2022年10月劃扣2022年第三季度應繳税費時一併劃扣。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已經繳納税費,符合條件的企業也可以自願選擇申請辦理退税(費)並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比如,納税人C按照此前規定,延緩繳納了所屬期為2021年10月的税費,並在2022年2月5日繳納入庫,對這部分税費,可自願選擇申請辦理退税(費)並按延續政策延續緩繳。
值得注意的是,製造業中型企業和製造業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的税費比例是不一樣的,前者為50%,後者則可延緩繳納全部税費。
那麼,如何區分兩類企業呢?根據《公告》,製造業中型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製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製造業小微型企業則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製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同時,製造業中小微企業也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户。
政策可對沖企業風險 將更多流動資金投入生產
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税費的政策是我國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組合拳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今年2月份《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已有提及,此次發佈《公告》旨在為政策落地提供更為明確的指引。
此外,税務總局還發布了《公告》解讀,解答如何延緩繳納税費等實操性問題,比如,納税人G屬於《公告》規定的製造業中型企業,且按月繳納相關税費,在2022年3月申報期結束前,登錄電子税務局依法申報2月相關税費後,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定各項税費金額50%的提示。
納税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納税人在該界面填寫理由,並依法繳納相關税費;確認緩繳的,界面跳轉進入繳款界面並繳納應繳税費金額的50%,剩餘部分繳納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可在2022年9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8月相關税費時一併繳納。
針對這一政策,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恆對貝殼財經記者表示,中小微企業是就業巨大的容納器,也是激勵創新、帶動投資、促進消費的主力軍,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中小微企業大多處於產業鏈中下游,自主定價能力較低、抵禦風險能力較弱。2020年新冠疫情以來,許多中小微企業面臨着原材料價格上漲、訂單不足等經營困境,在一系列的救濟、扶持政策下,部分中小微企業生存壓力得以緩解,但是仍有部分企業尚未恢復到2019年的正常水平。此次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政策,進一步對沖疫情和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對中小微企業帶來的負面衝擊,讓企業把更多的流動資金投入到生產中去,為穩住市場主體發揮積極作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