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工人簡單來説就是原來有工作,但是因為各種原因目前已經丟掉工作的那些人羣,通常情況下,我們所説的下崗工人,主要針對國有企業失業的人羣而言的。
對於非國營企業來説,大家丟掉工作了,頂多算是失業,很多人並不用下崗來稱呼。
而下崗工人其實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產物,因為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國很多人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國家分配的,很多人都是在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上班。
但自從改革開放之後,我國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社會經濟結構也出現了很大的變化,其中最大的一個變化就是大量民營企業的出現,這些民營企業相對於國有企業來説更有活力,更接近市場,所以更具有競爭力。
因此在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過程當中,很多國有企業低效臃腫等問題開始出現,已經跟不上市場經濟的發展步伐。
結果有很多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因為適應不了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出現倒閉,然後出現很多人下崗的。
當然除了經濟客觀因素的影響之外,我國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也加大對國有企業的改革,很多國有企業開始打破原來的體制,開始採用市場化經營。
在這過程當中,有不少國有企業工人都出現轉崗或者下崗的情況,甚至出現了一批下崗潮。
經過十幾年的改革之後,目前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基本上已經順應市場的發展,並採用現代化企業制度來管理,國有企業的效率和競爭力也明顯有了較大的提升。
但即便國有企業競爭力提升了,也不能保證自己在市場上能夠永遠保持競爭力,市場經濟是瞬息萬變的,即便在今天仍然有不少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有可能面臨倒閉或者減員的情況,所以直到今天仍然有不少國有企業員工會面臨下崗的。
不過現在我們很少用下崗來形容失業的工人,更多的使用失業人羣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