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2日電(記者 魏倩)《上海證券報》8月12日刊發題為《消費金融公司再添新丁 行業在復甦路上“跑起來”》的報道。文章稱,8月10日,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陽光消費金融)獲批開業,成為今年開業的第三家消費金融公司。今年上半年,平安消費金融公司、小米消費金融公司已先後開業運營。至此,由銀保監會批准籌建、開業的消費金融公司已有27家。
陽光消費金融主要由光大銀行與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道銀行(台資)發起設立,註冊資本總額為10億元,註冊地在北京,光大銀行為控股股東,持股比例60%。戴欣為陽光消費金融董事長,王一棟為董事、總經理。公開信息可見,戴欣來自光大銀行,早年曾任總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
至此,包括已開業運營的平安消費金融公司、小米消費金融公司,這3名行業“新丁”成為2019年下半年消費金融牌照再度開閘以來首批開業的消費金融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根據小額、分散原則發放各類消費貸款,資金來源為股東資本金,或者通過發行資產證券化、金融債等融資而來。儘管參與主體多元化,但在27家消費金融公司中,絕大多數主要股東仍是銀行,特別是中小地方銀行。據記者統計,有16家消費金融公司由地方銀行參與發起。
銀行本身也有個人消費貸和信用卡業務,為何還對消費金融公司興趣濃厚?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首先,在於客户羣體定位不一樣,消費金融公司可以更下沉。其二,消費金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國展業,業務範圍受限的城商行、農商行自然動力十足。其三,作為獨立法人,市場化的公司治理制度、激勵機制和薪酬,更容易吸引人才。其四,作為獨立子公司,可以引入外部夥伴,切入更多場景,促進業務發展。
與小貸公司相比,消費金融公司槓桿率最高可至10倍。從近幾年消費金融公司業績來看,正是得益於牌照和市場紅利,較早成立的消費金融公司都賺得盆滿缽滿。這塊牌照的含金量毋庸置疑。據記者瞭解,目前還有建設銀行、南京銀行、江陰銀行、江蘇銀行、大華銀行等正在籌謀牌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