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程維妙)據央行官網11月8日公告,央行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引導後者向碳減排重點領域內的各類企業提供碳減排貸款。一位券商研究員向貝殼財經記者估算稱,央行每年提供資金支持的增量規模或在千億元量級。
他估算的依據是,2021年三季度末我國有存量綠色貸款14.7萬億元,較2020年增長超2萬億元,但並非所有綠色貸款都會得到碳減排支持工具的支持,該工具重點支持的三個碳減排領域是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和碳減排技術。可查數據顯示,三季度末清潔能源餘額為3.79萬億元,其他兩個類型未披露。
按照碳減排支持工具的設計,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碳減排貸款,貸款利率應與同期限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大致持平。發放碳減排貸款後,可向央行申請資金支持。央行按貸款本金的60%向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利率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金融機構需向央行提供合格質押品。
“如果(央行)針對未來新增碳減排貸款的60%提供資金支持,以過去一年2萬多億元的綠色信貸增量規模類推,清潔能源等三個碳減排領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央行提供的規模每年或在幾千億元。”該研究員進一步分析稱。
碳減排支持工具採取的金融機構“先貸(給企業)後(向央行)借”機制並非首創。2018年10月,央行創新支小再貸款“先貸後借”報賬模式,即金融機構先向企業發放符合要求的貸款,再向央行申領再貸款資金。這種模式將再貸款審批關口前移,直達性、精準性更強。
去年末我國提出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後,碳減排支持工具就是市場預期的綠色金融政策之一。在今年三季度金融數據發佈會上,央行曾透露,金融機構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向碳減排重點領域的企業發放貸款,之後可向央行申請碳減排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並按照央行要求公開披露碳減排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最新公告中披露的要求更加完整。央行提出,為實現碳減排支持工具的減排效果,金融機構要公開披露發放碳減排貸款的情況以及貸款帶動的碳減排數量等信息,並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這些信息進行核實驗證,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孫曉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