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詢價新規後首張罰單出爐

新華社上海11月1日電 《上海證券報》11月1日刊發文章《IPO詢價新規後首張罰單出爐 上交所對詢價違規“嚴”字當頭》。文章稱,科創板IPO詢價新規發佈後,上交所對科創板網下詢價違規開出首單處罰。10月29日晚間,上交所對上海嘉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嘉懇資產”)予以監管警示並採取監管談話的決定。

據上海證券報記者瞭解,上交所日前開展了第四輪科創板網下投資者專項現場檢查。經查,嘉懇資產存在詢價決策流程不規範、內部研究報告流於形式等違規行為,且嘉懇資產在上一輪現場檢查中已被監管書面警示。

  有資本市場研究專家表示,IPO詢價市場化改革已初顯成效,“抱團壓價”情況有顯著改善,前期存在的問題基本解決,機制優化取得階段性成效。傳導到二級市場,市場博弈加大,出現階段性破發現象,發行詢價逐漸回到了正常軌道。在加大市場自身調控能力的同時,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的監管也要常抓不怠,嚴防違規行為鑽制度改革的空子。

  (小標題)兩大細節暴露詢價“頑疾”

  具體來看,嘉懇資產此次違規主要暴露在兩大細節上:一是詢價決策流程不規範,相關內部控制存在缺失。上交所發現,公司內部研究報告建議區間與最終報價均由新股詢價負責人一人基於報價軟件建議確定,詢價決策流程不規範。報價複核機制履行不到位,通信設備管控履行存在一定缺失。

  二是內部研究報告流於形式,未能體現在充分研究基礎上理性報價。上交所注意到,公司內部研究報告缺少估值參數設置及邏輯推導過程等必要內容,報告建議區間缺少客觀研究支持。最終報價未能體現出充分、審慎的研究過程,存檔備查的定價依據未能充分有力支持公司最終報價結果。

  上交所認為,上述行為不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七條、第九條等相關行業規範要求,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

  嘉懇資產已非首次違規。在上交所今年6月實施的現場檢查中,嘉懇資產因詢價決策流程不規範、定價依據不足等問題,已被上交所採取書面警示措施。本次檢查發現,公司事後整改不到位,相關問題並未明顯改善。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實施辦法》第三十條等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採取以下監管措施:對嘉懇資產予以監管警示並採取監管談話。

  (小標題)網下詢價監管進入常態化

  針對前期出現的網下投資者“抱團報價”現象,上交所已建立了面向網下投資者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對新股報價行為進行動態監測,強化報價明細數據定期分析、排查,對網下投資者報價違規行為依法從嚴監管。

  自去年四季度起,上交所已開展三輪網下投資者現場檢查、兩輪監管約談,涉及機構數量近50家,對存在違規或異常行為的主體公開相關監管措施12次,積極發揮交易所一線自律監管的督促規範、警示威懾功效。在7月進行的第三輪現場檢查實施後,定價水平明顯上升,報價集中度有一定程度下降。

  10月12日至15日,上交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不斷加大監管力度,部署開展了第四輪科創板網下投資者專項現場檢查,強化報價監管威懾,引導督促網下投資者規範參與新股發行承銷活動。嘉懇資產上述違規行為就是在第四輪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典型個案。

  從本次檢查情況看,經過前期多輪現場檢查與宣教,網下投資者參與新股詢價報價的規範性總體有一定提升,但仍在內部制度流程健全性、決策流程規範性以及文檔資料完備性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未在充分研究基礎上理性報價問題在本次受檢查對象中依然普遍存在,包括內部研究報告缺少嚴謹完整的邏輯推導過程,最終報價缺少充分的定價依據支持、主觀隨意性較強,沒有嚴格履行報價決策程序等。記者瞭解到,監管機構將上述問題作為未來檢查的關注重點,並依據相關規則嚴肅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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