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徐迪 6月8日,陸家嘴(600663.SH)披露公司監事家屬短線交易有關事項處理公告。
公司監事李旻坤女士配偶殷樹軍先生於2021年2月10日購買了公司股票陸家嘴(證券代碼:600663)20,000股(已按規定申報)。2021年6月4日,殷樹軍先生賣出了所持有的20,000股公司股票。上述行為構成短線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殷樹軍先生共計持有公司股票0股,陸家B股(證券代碼:900932)0股。具體交易明細如下:
陸家嘴公告稱,上述交易屬於殷樹軍先生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致,李旻坤女士在其配偶賣出股票之前事先並不知曉相關情況,且未告知親屬公司經營的相關情況。李旻坤女士獲悉相關情況後第一時間告知公司,主動上交違規交易的收益,並就此對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上述事宜發生後,殷樹軍先生積極配合、主動糾正,本次事項的處理情況及補救措施如下:
1、根據2020年3月1日施行的《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在本次短線交易期間,殷樹軍先生買賣公司股票累計獲得的税後收益人民幣98,657.53元已全數收歸公司所有。
2、公司監事李旻坤女士對於未能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深表自責,殷樹軍先生也深刻認識到本次短線交易公司股票所存在的問題,李旻坤女士及殷樹軍先生就此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承諾自公告日起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範自身證券交易行為,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同時殷樹軍先生聲明,其買賣公司股票,均為其本人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獨立判斷而作出的決定。本次交易未發生在禁止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票的窗口期內,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觀違規的情形。
3、公司董事會已向李旻坤女士及殷樹軍先生進一步説明了有關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並要求其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同時,公司以此為戒,再次要求公司所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學習《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審慎操作,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