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味食品澄清2份年報研發費用前後不一致,稱系口徑差異
新京報訊(記者 王思煬)11月30日,圍繞媒體指出的絕味食品2017年研發費用在2份年報中相差4500萬元一事,絕味食品澄清稱,上述差異系自身2017年對研發費用投入的理解與2018年6月財政部規定的財務報表列報的研發費用存在口徑差異。
2020年11月,有媒體在報道中指出,絕味鴨脖2017年與2018年2份年報中披露的2017年研發費用相互矛盾,金額相差4500萬元,佔其2017年當年的淨利潤的比重超過10%。11月30日,絕味食品對於上述差額進行澄清説明。
絕味食品指出,2018年6月前,絕味食品基於產研結合的緊密性,年報“經營成果與分析”章節對於研發投入-研發費用的定義範疇不僅包括管理費用-研發費用,還包括部分參與產研結合的生產工人工資、物料消耗以及折舊攤銷等。這部分研發投入-研發費用在所得税彙算清繳時,並未列示為研發費用進行加計扣除,僅為“經營成果分析”中業務口徑的歸集列報。
2018年6月16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指出研發費用要單獨列示為財務報表科目,並對其定義進行了明確。此後,絕味食品根據財政部定義的研發費用口徑最新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了歸集列報,並依據新口徑追溯調整列報2017年度財務報表科目--研發費用,重新將業務口徑與財務口徑進行了統一,導致2份年報中呈現的研發費用存差異。
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柳寶慶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