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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美尚生態保薦業務中失職 廣發證券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財經



紅星資本局4月18日消息,廣發證券(000776.SZ)於4月17日晚間發公告稱,因公司在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尚生態”,現“*ST美尚”,證券代碼300495.SZ)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遭證監會立案。

廣發證券在公告中表示,“將積極配合證券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截圖自廣發證券公告

截至4月18日收盤,廣發證券股價報收16.53元/股,當日跌幅2.59%,總市值1260億元。

4月18日,紅星資本局聯繫廣發證券,詢問其為何在執業過程中並未發現美尚生態的問題,以及如何後續壓實“看門人”責任等。廣發證券以“公司的採訪制度和流程需要3個工作日”為由,未對紅星資本局的採訪問題進行正面回應,只稱“以昨天(4月17日晚間)發佈的公告內容(為準)”。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廣發證券收到立案通知書之前,美尚生態及控股股東王迎燕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於2021年12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此案調查完畢後,今年4月11日,美尚生態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從2012年至2020年上半年,美尚生態都存在虛增淨利潤的問題,累計共虛增淨利潤約4.57億元。

虛增淨利潤導致相關招股説明書、定期報告、發行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具體包含:2015年公司招股説明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説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等。

回顧美尚生態的違法違規歷程,紅星資本局發現,在美尚生態的多個虛假記載文件中,多次出現“中介機構”廣發證券的身影。

2015年12月22日,美尚生態在深交所科創板上市,在虛假記載的招股説明書中,保薦人(主承銷商)正是廣發證券。

↑截圖自美尚生態招股説明書

美尚生態上市之後,廣發證券依然是其保薦機構。美尚生態2015年年度報告顯示,廣發證券的持續督導期間為2015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廣發證券的持續督導期間為2019年3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紅星資本局發現,於2016年5月簽署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由廣發證券擔任該宗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

此外,證監會還認定,美尚生態於2019年3月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期間,存在實控人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財報存在虛假記載等情形,不符合發行條件,系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

據美尚生態2019年年報披露,因非公開發行股份事項,聘請廣發證券為承銷商和保薦機構,期間支付費用930萬元。

廣發證券上一次因保薦業務形象受損,還是在2019年的康美藥業(現證券簡稱為“ST康美”,600518.SH)鉅額造假案。

作為康美藥業IPO保薦人並承銷多次增發,廣發證券被證監會作為最主要處罰對象之一。受康美案影響,廣發證券曾遭受暫停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12個月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