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2日電(記者喬雪峯)“我們要讓數據要素能夠產生最大的價值,就是要把要素作為一個商品讓它在市場中能充分的流動自由的競價,最終流向其可以產生最大價值的地方。”5月18日,中國信通院雲計算與大數據研究所副所長張雪麗在推進大數據發展高級別研討會上表示,數據生產要素化的過程來自於產業資源配置的狀態,數據生產要素的流動性要遠遠高於傳統的生產要素。
張雪麗表示,數據要素和其他要素之間有一定的協同關係,首先它會對其他要素產生一定的帶動作用,也會有協同作用,數據要素可以發揮乘數作用。從理想狀態講各種數據可以通過正當的手段獲取,並且可以充分融合,所以要具有可獲取的特徵。
張雪麗指出,當前在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過程中也是不夠順暢的,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無序流動,有大量的數據黑市,數據外泄比較嚴重。另外是數據凍結無法流動的狀態,尤其是在政府的數據,合規的機構難以獲得穩定的數據源,正常渠道的發展是受阻的,理想的狀態是奔流水,達到自由流動的液態的狀態。
針對上面的問題,張雪麗提出,當前數據要發揮市場價值,最主要的還是要流動起來,數據流通技術隱私計算近兩年迅速成熟,以隱私計算中的多方安全計算為例,近年來隨着算法協議的優化和計算能力的增強,初步擁有了商用可行性。
張雪麗還表示,數據的流通技術推動數據的交易市場呈現出一些變化,數據從可見到可用的狀態,可以實現數據不出門。“我們在保證數據不出門的情況下通過驗證請求我們反饋驗證的結果,相比於傳統的數據交易模式會更加安全可靠。”
張雪麗指出,從法規和監管的角度來講,我國以個人信息保護為核心的數字保護法規體系已基本確立,無論是基本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個人信息保護條款、部門規章,推動了監管從大數據的市場向小數據集市過渡,為了符合監管需求逐漸做一些轉變,傳統的數據交易模式就是供方和需方的應用方式,中間有一個大型的撮合平台,但是存在的缺陷是供需雙方互不信任,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會導致交易量是低的、交易成本是高的。新的模式,可以自主尋找可信任的數據源,但也有些問題,一方面不敢提供給小型的計算平台,另一方面不敢使用來源不明的數據,這兩種模式都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業界共同研究推進。
【來源:人民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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