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開新能擬定增募資32.61億獲證監會通過 2家券商建功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9日訊 金開新能(600821.SH)昨日晚間發佈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的公告。2022年8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了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無條件審核通過。 

  

金開新能擬定增募資32.61億獲證監會通過 2家券商建功
  

  4月30日,金開新能發佈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2.61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用於貴港市港南橋圩鎮200MWp農光儲互補平價上網光伏發電複合項目、君能新能源公安縣獅子口鎮100MWp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監利市黃歇口鎮馬嘶湖漁場(西片)100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湖北開奧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石首市團山寺鎮70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嶧城區20MW綜合立體開發光伏發電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金開新能擬定增募資32.61億獲證監會通過 2家券商建功
  

  金開新能表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公司未來整體戰略方向,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項目建成投產後,公司將進一步擴大光伏電站的運營規模,提升市場佔有率,有利於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資產總額與淨資產額將同時增加,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更趨穩鍵,資產負債率得以下降,公司的資金實力將得到有效提升,有利於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提高公司償債能力,也為公司後續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採用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獲得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實施。 

  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機構投資者等。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截至預案出具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股票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且不低於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淨資產的價格。 

  本次發行數量將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並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核準文件為準。按此計算,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4.61億股(含4.61億股),具體發行數量將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在本次發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在募集資金總額範圍內,結合發行價格,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單個發行對象(包括單個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認購數量上限為1億股。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特定對象所認購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的監管機構對於發行對象所認購股份鎖定期及到期轉讓股份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由公司新老股東共享本次非公開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 

  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決議的有效期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 

  截至預案出具之日,公司總股本為15.36億股,金開企管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3.11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0.22%,金開企管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天津市國資委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數量上限4.61億股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不考慮其他因素,金開企管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預計為15.56%;單個發行對象(包括單個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認購數量上限為1億股,不超過本次發行後公司股份總數的5.01%,故金開企管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天津市國資委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未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事宜已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已獲得有權國資主管部門批准,尚需中國證監會的核準。在完成上述審批手續之後,公司將向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股票發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全部申請批准程序。 

  金開新能發佈的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顯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薦代表人為董克念、元德江;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薦代表人為周濤、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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