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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互聯網存款收歸銀行體系,中小銀行“吸儲”或承壓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財經

互聯網存款新規來了!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商業銀行已開展的存量業務到期自然結清。

分析人士指出,互聯網存款產品下架,互聯網平台會失去一部分投資者,對應的營銷收入、導流收入就減少。同時,互聯網存款一直是民營銀行、中小銀行的攬儲利器,產品下架後,這些銀行將面臨更大的攬儲壓力。

互聯網存款政策落地!

據銀保監會1月15日消息,銀保監會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不得藉助網絡等手段違反或者規避監管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

《國際金融報》記者梳理發現,螞蟻支付寶、騰訊理財通、滴滴金融、攜程金融、天星金融、京東金融、美團金融、度小滿金融、陸金所、360你財富等互聯網金融平台此前已紛紛下架互聯網存款業務。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中小銀行資本實力較弱、負債受限較多,《通知》發佈影響其信貸投放能力,不利於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服務小微企業。因此要支持中小銀行引進合格股東進行增資擴股,支持發行新型資本工具和二級資本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在境內外上市融資。

互聯網存款收歸銀行體系

《通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亮點:

一是規範業務經營。要求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不得藉助網絡等手段違反或者規避監管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由非自營網絡平台提供營銷宣傳、產品展示、信息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

二是強化風險管理。商業銀行應當加強業務風險評估與監測,強化資產負債管理和流動性風險管理,合理控制負債成本。地方性法人銀行要堅守發展定位,立足於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户。

三是加強消費者保護。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應當強化銷售管理和網絡安全防護,確保商業銀行與存款人之間傳輸信息、簽署協議、記錄交易等各個環節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保障存款人信息安全。

四是嚴格監督管理。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採取監管措施或者實施行政處罰。監管機構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説,目前,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銷售相關產品受到相應監管。存款作為最基礎的金融服務,理應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商業銀行與非自營網絡平台進行合作,通過開立類賬户充值,為社會公眾購買服務、進行消費等提供便利,這部分業務不受影響,可繼續開展。

《通知》還明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後自然結清。在此期間,相關存款依法受到保護,消費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董希淼指出,總體上看,《通知》較為嚴格:一是將銀行互聯網定期存款業務嚴格限定於自營網絡平台;二是地方性銀行開展互聯網存款業務應立足於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户。但《通知》在對存量業務整改方面實事求是,允許到期自然結清,這有助於銀行穩妥整改、安全過渡,保持流動性平穩有序,也有助於保護儲户的合法權益。同時,《通知》對互聯網銀行採取一定豁免措施,與《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互聯網銀行的豁免精神一致,有助於鼓勵互聯網銀行良性創新。

中小銀行“吸儲”或承壓

此前,螞蟻支付寶、騰訊理財通、滴滴金融、攜程金融、天星金融、京東金融、美團金融、度小滿金融、陸金所、360你財富等互聯網金融平台已紛紛下架互聯網存款業務。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分析師胡小鳳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指出,“互聯網存款迎來嚴監管,利率相對較高的存款產品是互聯網平台吸引投資者的主力產品,該類產品下架,互聯網平台會失去一部分投資者,對應的營銷收入、導流收入就減少。同時,互聯網存款一直是民營銀行、中小銀行的攬儲利器,產品下架後,這些銀行將面臨更大的攬儲壓力。”

胡小鳳指出,監管的靴子落地,允許到期自然結清。各平台和銀行已經開始陸續下架產品,接下來需要對存量客户和業務進行調整。已購買的老客户暫時不受影響,但要密切關注產品公告信息、相關監管政策和指導意見,及時贖回。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在過去兩年,互聯網銀行和部分中小銀行為了擴大存款規模,紛紛通過互聯網渠道推出分級靠檔類的存款產品。一時間,這類產品和結構性存款成為攬儲利器。不過,此類產品有高息攬儲的嫌疑,規模擴散後將可能拉高整個銀行負債端的利率成本。

“從中小銀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銀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跟不上,會影響其發展的穩健性和可持續性;地方性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將存款業務擴展到全國,突破經營區域限制,也與迴歸本地的精神和原則不符。此外,這也加大了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董希淼指出。

2020年以來,監管層對存款業務頻出政策,以限制銀行為攬儲推出違規創新存款產品。3月,央行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同年12月,六大行齊發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定期存款等產品,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按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董希淼表示,“靠檔計息”存款產品以及互聯網存款業務的出現,固然有銀行片面追求市場份額、盲目擴大存款規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產品和業務的銀行多為中小銀行,這更多反映出中小銀行負債來源狹窄、負債成本高企的窘境。中小銀行資本實力較弱、負債受限較多,影響其信貸投放能力,不利於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服務小微企業。

董希淼建議,支持中小銀行引進合格股東進行增資擴股,支持發行新型資本工具和二級資本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同時,還建議修訂現行相關辦法,為更多的中小銀行(如一些民營銀行)儘快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開展流動性管理和通過發行金融債獲得資金來源提供便利,緩解負債來源單一等問題。此外,應進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場化,實施差別化政策,在市場利率自律機制之下允許中小銀行採取更有彈性的存款利率浮動空間。

記者 餘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