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要着力建設以服務納税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税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税務,大幅提高税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徵納成本,充分發揮税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在税務執法規範性、税費服務便捷性、税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税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製服務廣覆蓋”的税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税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税”向“以數治税”分類精準監管轉變。到2025年,深化税收徵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税務,形成國內一流的智能化行政應用系統,全方位提高税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