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大了!操控股價賺4800萬,新美星實控人等擬被罰1.44億

12月5日,新美星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具體來看,12月3日,江蘇新美星包裝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何德平函告,獲悉何德平於2021年12月2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1年11月15日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表示,何德平及其他四位當事人涉嫌控制賬户組交易“新美星”股價,以便何德平所持“新美星”限售股於2019年4月26日解禁後能夠獲得好的回報。賬户組具備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自2018年9月26日開始持續大量買入“新美星”,至2019年2月28日期末持股量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持股顯著增加。在此期間,“新美星”股價累計上漲12.57%。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賬户組集中拉台“新美星”,期末持股量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漲幅較大。在此期間,“新美星”股價累計上漲36.46%。

2019年4月4日至6月26日,賬户組集中賣出“新美星”。在此期間,“新美星”股價下跌13.36%。

證監會指出,操縱期間,涉案賬户組還多次實施盤中拉抬和對倒,並反向賣出獲利的行為。

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新美星”股價上漲33.11%。在此期間,經測算,賬户組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集中交易“新美星”,影響股票交易價格,扣除佣金和相關税費,盈利4783.55萬元。

此外,證監會還指出了何德平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相關情況。

具體來看,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上海海得澤廣投資管理中心(普通合夥)代何德平及有關當事人持有新美星80萬股股份,佔新美星上市時總股本的1%。上市後,該部分股票繼續由海得澤廣代持,海得澤廣自2017年12月19日開始減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月27日減持完畢。

證監會認為,何德平及其他四位當事人涉嫌違反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何德平作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未如實告知上市公司有關持股情況,導致新美星在相關公告中均未披露相關情況,何德平的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

對此,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就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對何德平及其他四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4783.55萬元,並處以約1.44億元罰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當事人承擔50%罰款,即7175.33萬元;就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對何德平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依據《證券法》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何德平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新美星表示,上述擬處罰決定僅涉及何德平先生個人,不涉及公司資金,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活動無關,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規範運作等方面造成重大影響,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新美星此前發佈三季報稱,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19億元,同比增長2.87%,歸母淨利潤3928.59萬元,同比增長22.16%。第三季度,營業收入1.52億元,同比下降9.97%;歸母淨利潤990.73萬元,同比增長8.7%。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何德平直接持有公司約9398.94萬股,持股比例為31.7%。同時,何德平還持有建水縣德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54.5%的股份。

公開信息顯示,新美星是一家為液態產品智能工廠集成解決方案的股份制上市公司。截至目前,其股價為6.45元,總市值19.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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