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佈 堅持應放盡放審慎增列原則

  中國經濟編者按:昨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聯合修訂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正式印發,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共列入事項123項,比2019年版減少8項。值得注意的是,在總體精簡的趨勢下,新版負面清單還增列少數事項和措施。孟瑋介紹,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將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相關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單。新增准入事項“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超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 

  此外,孟瑋透露,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十四五”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專家表示,負面清單的改革思路總體上是逐步精簡。但從‘放管服’改革等國內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國際社會監管規律來看,不能簡單地認為負面清單越少越好,要根據實際監管需要進行動態調整。也就是説負面清單的修訂並不是只減不增,而是有增有減。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繼續瘦身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聯合修訂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近日正式印發,負面清單的總條數再次“瘦身”,目前新版清單隻有123條,較去年減少8條。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2020年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所列事項措施堅持應放盡放、當改則改、審慎增列,主要作出以下修訂:一是放開刪減一批事項措施。放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核准”“礦業權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等3條措施。根據“放管服”改革進展,刪除“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業務的檢驗許可”“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審批”“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等14條管理措施。及時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單定位的事項措施。二是調整規範部分措施表述。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縮減20條措施管理範圍,規範7條備案類措施表述,將5條管理措施轉為暫列,修改完善72條措施表述。三是審慎增列少數事項措施。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將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相關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單。新增准入事項“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超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補列個別符合清單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單制度設計。對許可准入事項定義作出補充完善。銜接自然保護地體制改革進展,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制度目錄修訂情況,對清單説明相應條款作出修正。

  她介紹,從2018年12月正式發佈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來,經過三輪修訂,2020年版清單與2018年版清單相比,事項數量由151項縮減至123項,縮減比例達到18%,與2016年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328個事項相比,縮減比例達62%。

  上海證券報報道,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劉誠表示:“負面清單的改革思路總體上是要逐步精簡,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從‘放管服’改革等國內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國際社會監管規律來看,不能簡單地認為負面清單越少越好,要根據實際監管需要進行動態調整。也就是説負面清單的修訂並不是只減不增,而是有增有減。”

  劉誠分析説,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一些生產要素原本不能流轉或買賣,現在可以流轉和買賣了;一些企業原本不能進入某些行業或領域,現在可以進入了;一些經濟活動原本是受限制的,現在放開了。這時就有可能出現新的問題,而為了應對這些新問題,需要在負面清單中進行相應限制。

  劉誠進一步表示,還有的增列是新經濟監管的需要。隨着科技和經濟發展,一些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在總體上保持寬鬆監管基調的同時,不排除出現監管短板問題,這時就需要臨時增列負面清單。例如此次將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相關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單。

  增強新能源汽車發展優勢 為行業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此外,中國證券報報道,孟瑋還表示,近期汽車產業快速恢復、持續增長。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鞏固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增強發展優勢,嚴格執行《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加強汽車產業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十四五”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她介紹,今年以來,針對汽車產業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較大沖擊和影響,國家及時出台了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政策措施。4月以來,汽車產業呈現快速恢復、持續增長的態勢。1至11月,汽車產銷同比降幅已收窄至3%左右,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和增加值同比實現正增長。新能源汽車上半年降幅較大,7月開始呈現持續回升態勢,11月產銷分別完成19.8萬輛和20萬輛,同比分別增長75%和105%。預計今年全年汽車產業總體可恢復到上年水平,其中,增加值等主要經濟指標好於去年,產銷達到2500萬輛左右,與上年相當,新能源汽車產銷有望超過上年。

  另據北京商報報道,此次《負面清單(2020年版)》還補充“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超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其中要求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需通過資格審查或項目審核。

  據此前農業農村部披露數據顯示,無論是企業流轉耕地總量還是佔比均呈上升態勢,工商企業在農地流轉中的作用日益凸顯。截至2014年,我國流轉入企業的農户承包地面積達3900萬畝,到2017年中,這一數據增至5200萬畝。

  然而近年來,規模流轉土地經營不善的問題頻出。例如,2018年底,江西某市近8000畝土地流轉,牽出鄉、村兩級引進水產公司後錯綜複雜的經濟糾紛。據悉,其中3000餘畝基本農田被拋荒一年多。

  “土地流轉經營實現了一定程度的規模化發展,打破了運行30多年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小農經濟現狀,推動了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然而,雖然規模流轉的生產效率顯著提升,但經營效益卻無法與規模經營面積的增長同步。”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財務總監王東表示。

  今年1月1日,《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落地,文件規定,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應當按照土地面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進行分級備案。對整村土地經營權流轉、500畝以上土地經營權流轉等風險較高的項目,應當建立風險保障金制度。

  王東指出,此次將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列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也是出於防範風險和控制流轉規模的考慮,而從前述政策層面也能看出,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流轉農村土地經營權呈現出從嚴監管的趨勢,“一直以來政策都在鼓勵適度規模經營,未來社會資本等主體仍需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和經營特點來決定土地規模”。

  對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未來還將在哪些領域存在突破和開放的空間,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員張燕生在接受央廣網採訪時表示:“營商環境、投資環境還存在短板,因此我覺得下一步不僅僅是“瘦身”,下一步營商環境、投資環境和市場環境改革的關鍵,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關鍵,還是要建立起市場化、法制化和國際化的新管理機制。按照十九屆四中全會中提到的推動治理現代化,也是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講的,新發展階段要講好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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