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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公司還是倒在了上市的大門之外。
記者從證監會官網瞭解到,深圳市華南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南裝飾”)的首發上市申請未獲證監會發審委的通過。
據悉,早在2017年初,華南裝飾便啓動了上市輔導,之後因輔導人員調整而終止;公司隨後聘請了英大證券作為輔導機構,不過因疫情等因素等影響,本次上市輔導於2020年再度終止。兩度嘗試未果後,2021年3月,公司又一次遞交了上市申報稿。
那麼,這家公司的問題到底出在哪兒?折戟後的華南裝飾未來是否還將衝刺IPO?
來源:公司官網
Q1
應收賬款高企
據介紹,成立於1993年的華南裝飾聚焦在建築裝飾工程領域, 業務範圍覆蓋公共建築裝飾、住宅精裝修等領域的方案設計、技術諮詢、工程管理等服務。
具體來看,公司所承接裝飾工程的項目類型包括以地鐵、機場、博物館、醫院為代表的公共設施裝飾項目,以寫字樓、酒店、會所、購物中心為代表的商業建築裝飾項目,以生產廠房、車間、倉庫為代表的工業建築裝飾項目,以及以精裝商品房為主體的住宅建築裝飾項目。
申報稿顯示,2018年至2020年(下稱“報告期”),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68億元、20.01億元、21.54億元,對應淨利潤分別為4329.2萬元、8752.73萬元、7267.75萬元。其中,裝飾施工收入分別為21.5億元、19.78億元、17.49億元,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 99.8%、98.83%、98.88%。
不過,公司的應收賬款也隨之“水漲船高”。
報告期各期末,華南裝飾的應收賬款餘額(包括應收款項融資中的應收賬款餘額和合同資產餘額)分別為14.62億元、16.12億元、19.31億元,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高達82.65%、80.55%、89.63%。
公司解釋稱,其所處建築裝飾行業普遍具有應收賬款餘額較大且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偏高的特點,這主要與裝修裝飾工程施工業務的“前期墊付、分期結算、分期收款”運營模式相關。
而監管層也對這一現象給予了重點關注。
在IPO上會期間,證監會發審委要求公司“結合主要客户經營狀況、期後回收情況及房地產客户面臨的經營環境,説明主要客户應收賬款是否存在重大信用風險,減值準備計提的恰當性;針對逾期客户,説明是否存在減值風險顯著提高的情況及減值準備計提的合理性”等問題進行説明。
Q2
是否存商業賄賂?
公開信息顯示,華南裝飾的經營模式為通過招投標或商務談判的方式與客户確定合作意願, 並根據業主單位的設計指標和交付要求(時效、品質)來組織施工及深化設計、項目驗收決算及售後服務,以此獲取收入和利潤。
其中,公司的業務獲取方式包括招投標、直接委託、戰略合作三種模式。
招標投標類業務信息通常來自於政府網站、行業網站、招投標代理機構、客户公佈的項目開發計劃、長期合作伙伴等;如果採用直接委託的方式,公司根據客户提供的工程項目資料核算並與客户進行商務談判;戰略合作主要是指公司與部分長期合作的大型地產商或其他大型集團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證監會早前在反饋意見中,便要求華南裝飾説明這三種模式各自產生的收入利潤及佔比情況,業務獲取方式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的情形。
據瞭解,此前有媒體報道,2016年至2017年間,華南裝飾的前董事彭某,與招標代理公司負責人黃某、招標方大股東玉溪市國有資本運營集團董事長相互串通,事先約定由彭某的華南裝飾以1.8億元的中標金額拿下了澄江化石地博物館布展工程設計項目。
對於上述情況,證監會發審委要求公司説明業務獲取方式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應履行招投標程序而未履行的情況,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的情形;彭某支付給黃某資金來源及其合理性,是否直接或間接來自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
此外,監管層還要求補充披露,華南裝飾的主要客户及其主要負責人、負責採購的人員是否直接或間接在公司或其控股股東持有權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公司防範行賄、串通投標等違規行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
END
記者 楊紫薇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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