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妝博主變身財經網紅推薦理財,你敢買嗎?

在網絡和短視頻平台中,各種理財廣告轟炸的背後,是違法違規推薦“三件套”:引流開户、拉羣賣課、發展會員

年輕“基民”的投資理念尚未成熟,在投資理財呈現明顯的社羣化趨勢下,過去不少被嚴厲打擊的違法違規操作,通過各類短視頻渠道浮上水面,加劇市場風險,也為欺詐、跑路等埋下隱患

文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桑彤 杜康

社交平台上的化妝穿搭達人搖身一變成財經網紅,短視頻話題從“10分鐘快速提升顏值”大轉彎成為“基金被套了,怎麼把成本降下來?”,從美妝博主到親子公號,各類網紅紛紛進場直播帶“基”。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查發現,短視頻網站已成為年輕人投資理財嚮導,賣化妝品的網紅紛紛跨界賣起基金。不少過去被嚴厲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這一渠道浮上水面,不僅加劇市場風險,也埋下欺詐、跑路等隱患。

美妝博主變身財經網紅推薦理財,你敢買嗎?

謹慎投資    程碩圖/本刊

短視頻網站潛藏違法違規“三件套”

在網絡和短視頻平台中,各種理財廣告轟炸的背後,是違法違規推薦“三件套”:引流開户、拉羣賣課、發展會員。

理財廣告轟炸是引流第一步。“從負債100萬元到存款300萬元,我是通過理財做到的。”“限時0元,乾貨滿滿,馬上報名,告別死工資,實現財務自由。”“超火爆理財項目,輕鬆日賺3000元。”記者發現,類似這樣的廣告宣傳語,在網絡和短視頻平台中屢見不鮮。部分理財課程的宣傳中,培訓機構會主動給自己貼上“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專注國民財商教育”的標籤,增加認可度和信任度。

然而消費者以“0元”或者以極低的價格領取了優惠課程之後,真正的售賣課程才剛剛開始。第二天起,老師會在直播過程中不斷告知學員,2580元的進階版課程打包優惠“僅限今日”或“僅限這一個小時”,錯過機會就沒有了。當學員提出拒絕時,部分財商教育平台或主播會誘導學員分期買課:“學費有壓力嗎?用花唄或信用卡可分期報名,未來可以跟着老師賺回學費。”

對主播來説,基金類視頻成為其新的引流方式,各類主播紛紛“轉行”。在B站,若按視頻熱度排序,可以看到基金類視頻播放數最高可達70萬次以上。在小紅書平台擁有14萬粉絲的網紅博主“二狗的理財日記”是一名大四在讀學生,從2020年7月21日開始更新“大學生玩基金收益日記”,分享自己的盤中操作、投資邏輯以吸引粉絲。該博主在微信公眾號文章末尾附二維碼,引導用户掃碼進入“頭號理財”或“且慢”第三方基金銷售平台,在平台上跟隨購買基金組合。博主稱:“粉絲只需要買入,調倉我來做,你只需要決定買多少。”如果粉絲購買了其所推薦的組合,博主們可以獲得一定的申購費分成。除此之外,“二狗的理財日記”還在知識星球APP上建立了一個“學習小圈子”,粉絲需繳納每年499元的會費才能進入。

社羣化理財埋下風險隱患

永贏基金數據顯示,我國基民越來越年輕化,投資理財的人羣甚至擴展至高中生。截至2020年底,從基民年齡構成來看,“80後”“90後”已成為主力。其中,20歲至30歲基民佔比為27.7%,30歲至40歲基民佔比為30.3%。此外,一些“00後”年輕的投資者也開始入場買基金。

永贏基金數據顯示,越年輕投資風格越激進。20歲以下的基民中,購買主動權益基金的人數佔比為85%;平均持有天數最短,約為50天;平均投資收益率不到5%。

值得關注的是,年輕“基民”的投資理念尚未成熟,在投資理財呈現明顯的社羣化趨勢下,過去不少被嚴厲打擊的違法違規操作,通過各類短視頻渠道浮上水面,加劇市場風險,也為欺詐、跑路等埋下隱患。

首先,不少主播不具備從事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的資質。多名用户指出B站財經領域主播誇誇其談,內容講解錯漏百出。有主播以薦基薦股謀生,對粉絲會有錯誤引導。目前已有社交網站採取措施,如B站要求發佈基金視頻的作者需提供基金從業資格證書。但對於這些主播來説,只需換一個傳播陣地而已。

北京市同創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明指出,個人在社交平台推薦基金,並引導讀者到第三方平台跟隨購買相關組合,需先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或者經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的機構聘任並符合相關從業要求。

其次,消費者購買視頻宣傳的理財課程而上當受騙的案例不時出現。消費者反映一些培訓機構打着“免費”的旗號吸引用户,但後續收取高額費用,且師資難保證,甚至出現課程中間解散的現象。

私募灃京資本基金經理吳悦風表示,一些主播將讀者引流至第三方平台交易,並登入個人身份信息和銀行卡信息,不排除第三方平台為詐騙平台的可能。

此外,社羣化理財帶有極強的煽動性。吳悦風稱,炒基社羣化的影響可與美國散户抱團連續大戰華爾街空頭結合起來看。散户投資者利用網絡論壇“佔領華爾街”的戰火從美國遊戲驛站公司(GME)蔓延至期市白銀,韓國、馬來西亞等國散户也紛紛效仿。

平台當把好“第一道關”

如何對“財經網紅”們進行更好的管理?業界人士認為,首先應該明確身份資格、明確門檻、收住調倉權, 直播平台應當把好“第一道關”。

王殿明表示,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從事基金銷售業務,必須經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註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後,才能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社交平台應當發揮其所掌握的大數據優勢,通過關鍵詞比對、行為分析等,及時甄別平台上不具備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個人和機構發佈分析、預測或建議類信息,對於已經存在的違規內容應立即下架、斷開鏈接,對正在從事違規提供基金推薦行為的人員進行警示。

“按照規定,相關資格考試通過後,需掛靠在某機構下證書才能生效。”吳悦風説,持證上崗也意味着對視頻主播有了管理的“抓手”,各視頻發佈平台應當承擔相應的資格審驗職責。

第三方基金銷售平台“且慢”表示,對於未認證的“網紅個人”,平台與之並沒有達成特殊合作,只是正常的申購費分成,且為了防止風險,不允許未認證的個人擁有調倉權力,調倉需經過投資者同意。但記者發現,一些其他基金銷售平台上,沒有被認證的個人對其粉絲所持基金仍被允許擁有調倉權力。

“且慢”也稱,隨着基金投顧試點逐漸推開,“未來如何對非認證個人進行管理,如何將各類社交平台上的‘財經類網紅’納入規範管理,也是平台接下來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有律師指出,主播推薦帶領粉絲投資這種行為是介於“銷售基金”和“代理操盤”之間的灰色地帶,缺乏法律保護。主播對粉絲很難盡到充分的法律責任。一旦粉絲被騙,相關損失可能只能自己承擔。

目前,非直接通過推薦基金獲益,而是不斷積累粉絲通過廣告變現的新盈利方式如何界定,尚不明晰;“投資建議”和“分享知識”的邊界也不清晰。“未來針對這種新現象,應進一步明晰到底是‘法無禁止皆可行’還是‘法無允許皆不可做’。”吳悦風説。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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