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黃金租借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央行就《黃金租借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央行網站9月30日消息,為加強對黃金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黃金租借業務,維護黃金市場秩序,防範黃金市場風險,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黃金租借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0日。

《黃金租借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下稱起草説明)表示,隨着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和居民財富的不斷增加,我國黃金生產和消費能力也在不斷提高。據中國黃金協會統計,截至2020年,我國黃金產量連續十四年居世界第一位,黃金消費量連續八年居世界第一位。與黃金產業發展相適應,黃金租借業務的發展也取得積極進展:期限結構不斷完善,參與主體日益多樣化,目前已涵蓋產金用金企業,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初步形成了以上海黃金交易所為平台的實物登記託管服務體系。

起草説明也指出,實踐證明,黃金租借業務在拓寬產金用金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豐富企業風險管理工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制度不健全、金融機構記賬不統一等問題。

《辦法》共十三條,主要內容包括:對黃金租借業務進行了界定,明確了規範對象;明確黃金租借業務賬户服務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和上海黃金交易所提供;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將自身開展的黃金租借業務納入資產負債表進行管理;明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黃金租借業務應當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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