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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投資期加上一年退出期,預期年化收益率13%,投資標的為公司股權,標的公司通過處置在銀行等機構抵押的房產類不良資產包,從中獲取利潤返還給基金投資者,並且還擁有一套“強大”的風控保障。正是這樣一份“看上去很美”的私募產品宣傳手冊,在三年多以前吸引了投資者張女士的注意。
不料,臨近基金到期退出之日,包括張女士在內的諸多投資者卻被告知基金無法正常運作,其投資的本金和利息難以一次性全部收回,就連標的公司也找不到了。投資者根據基金報表統計,無法正常清算的基金共有四期,涉及金額合計高達3.25億元。
目前,基金管理人的分期兑付方案已經給出,但未明確資金無法正常退出的原因。原本基金管理人想要從不良資產行業淘金,卻無奈深陷泥沼,這其中有何疑雲待解?
1到期無法正常清算
投資者張女士近期有些苦惱,她曾於2017年11月購買了“執信博耀一號股權私募投資基金”(下稱“博耀一號”),產品存續期為“2 1”(兩年投資期加一年退出期),年化收益率13%,基金投資標的為青島中新國控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新公司”)股權,基金管理人為山東執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執信投資”),平安銀行廈門分行託管。
據張女士回憶,當時翻閲該基金的宣傳材料後,她覺得這種類型的理財產品比較靠譜,於是便在業務員的推介下認購了該基金。
然而,看似安全穩健的收益卻始終沒有等來,就連本金也無法到期贖回。2020年11月,就在“博耀一號”到期之前,張女士得知基金無法正常運作,可能要採取其他方案來協調兑付。並且,該基金至今未有清算報告。
不可思議的是,該基金半年前還在正常運作。執信投資於2020年發佈的“博耀一號”基金半年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在逐步打通優質銀行資產包獲取渠道後,公司業務在資產處置收益及效率方面都得到明顯的提升。持續深耕不良資產處置行業上中下游產業運行鏈條,完成數億資產的處置工作。”
基金為何無法按期兑付?張女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提供的執信投資致投資者函顯示:“因2020年新冠疫情暴發,各地法院停止辦公,中新公司(基金投資標的)所持債權的處置法院將案件作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處理,中新公司資產處置進程停滯,直接導致中新公司回款受阻,無法分紅,且估值降低。此時若直接轉讓中新公司股權,以股權轉讓款兑付您的投資,兑付率極低,將使您遭受重大損失。”
無法正常兑付的或許還有其他幾期產品。據另一位投資者陳女士向記者反映,她是第四期投資者,於2019年3月與執信投資簽署《執信博耀叁號股權私募投資基金》協議,購買金額達數百萬元。她在2020年下半年獲悉,該基金已不能正常運作。
據張女士介紹,實際上,執信投資旗下有4期股權私募投資基金均投向同一家標的公司(中新公司)股權,分別是執信博耀一號、貳號、叁號和新享股權私募投資基金。據投資者根據基金披露的半年報統計,這四期私募產品合計募資達到3.25億元,基金持有人有200-300人。
截至目前,博耀一號、貳號均已經到期,到期時間分別為2020年11月30日和2020年12月18日。博耀新享、博耀叁號也即將到期。
據陳女士回憶,2020年12月3日,她在北京參加了一場執信投資組織的投資者見面會,但公司相關人員未到場,而是委託一位第三方律師出席。
陳女士在會上從其他人口中瞭解到,該基金的實際投資方中新公司在2019年上半年已經人去樓空,目前處在破產清算階段,造成基金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2複雜的管理人背景
執信投資是一傢什麼樣的公司,為何眾多投資者願意將大額資金投入其旗下的多期私募產品?
天眼查信息顯示,山東執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4月,註冊資本5000萬元,這是一家自然人控股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某,公司於2019年備案的網站目前已無法打開。
雖然執信投資公司成立還未滿6年,但已經發生了37起工商變更,其中包括兩次企業名稱的變更。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執信投資的曾用名分別為:“共青城執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捷越執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記者從某位投資者提供的基金合同封面發現,當時簽訂合同的公司名稱為後者。
根據基金宣傳材料,執信投資自稱經營重點集中在股權投資方向,專注於金融科技、汽車全產業鏈、醫藥健康等領域,公司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一直秉持“專業創造價值”的核心理念,擁有強大的投資管理團隊,團隊核心人員均具備一二級市場多年工作經驗,對項目判斷精準。
中基協官網顯示,該公司目前處於信息報送異常狀態,原因是未按要求進行產品更新或重大事項更新累計2次及以上。備案的基金數量共有12只。
截至最後更新時間2020年7月13日,中基協官網公司高管信息顯示,李峯擔任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一職,公司還有另外兩名高管,程某擔任公司其他職務,劉某擔任公司合規風控。記者查詢執信投資多起工商變更記錄發現,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發生過兩次變更,最初的法定代表人為馬某軍。
不過,該公司在中基協備案的李峯已經不再是公司目前的執行董事兼經理,而是由最新法定代表人李娟替代,工商變更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
據多位投資者向記者反映,馬某軍是執信投資的實際控制人。
天眼查信息顯示,執信投資對外投資的歷史公司中,個別合夥企業的實控人出現了馬某軍的身影。比如,由執信投資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共青城執信小小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該企業的大股東為北京捷越聯合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正是馬某軍,擔任公司董事、經理的職務。投資者提供的多份基金宣傳材料顯示,均有出現“捷越聯合”字樣。
據悉,執信投資對於產品的風控保障體系建設,主要來自優選投資標的、強大風控保障、優先享受收益、承諾股份回購這四個方面。其中,關於強大風控保障的描述中提及“強大顧問團隊”,馬某軍的名字位列其中。
某位業務員表示,自己也購買了執信投資旗下的私募產品250萬元,家屬曾在北京聽馬某軍説會有“兜底協議”,但未做錄音備份。
據另一位投資者反映,2020年11月,馬某軍與客户進行電話溝通時表示,賬上有0.9億-1億元資金,還有約3億元房產沒有處理。《國際金融報》記者多次電話聯繫馬某軍詢問兜底情況,但對方電話語音提示一直處於通話狀態。記者還試圖通過郵件與之聯繫,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的回覆信息。
3標的公司無法查證
吸引眾多投資者購買上述股權私募投資基金的原因之一便是投資標的。記者根據拿到的基金合同和宣傳材料發現,執信博耀一號、貳號、叁號和新享股權私募投資基金投資標的均指向中新公司的股權,中新公司通過主營業務的經營,為投資者獲得利潤。
天眼查信息顯示,青島中新國控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7年9月,註冊地址位於山東青島,公司大股東為執信投資,持股比例達到49%。2018年2月,執信投資成為中新公司的新進股東,認繳出資額為19215.69萬元,公司註冊資本由此前的2億元變更為39215.69萬元。
投資者曾就私募管理人和所投標的公司關係提出質疑,執信投資方面給出的書面答覆提及,所投公司本身與捷越(曾用名)沒關係,但本基金接下來會作為大股東投資中新,所以中新管理層以及公司重大決議有參與權。
滬上某律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稱,如果是私募基金募集資金之後成為標的公司股東,那便是正常的股權投資,但如果私募管理人和標的公司實際控制人之間有關係,那麼不排除有自融的可能。
投資者提供的視頻材料顯示,中新公司公示的註冊地址並沒有該公司,且辦公場所空無一人。記者致電中新公司公示電話後,接聽電話的一位女士表示,自己與該公司無任何關聯,只是該公司當初為了快點註冊成立,託自己代辦留了電話,上一次聯繫該公司的員工是兩年多以前了,很多都已離職,“我找不到他們人,我也很想變更啊,不然一天到晚很多電話打給我”。
據瞭解,中新公司主營業務為對接銀行等機構在內的不良資產包,處置在銀行等機構的大量個人抵押房屋,從而獲得利潤,以約定收益的形式,返還於基金方。執信投資旗下股權私募產品對其投資是一種明股實債的投資形式。
上述基金的宣傳材料中提及:“不良資產會被設計成為信託或契約型基金的類固定收益產品。作為個人投資者,投資以不良資產作為標的的類固定收益產品,最大優勢在於該類產品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保障。”
記者從宣傳材料中發現,執信投資稱,所投公司有眾多上游資源,可以直接拿到銀行、非銀企業的大量個人房屋抵押的資產包,並有下游處置經驗和能力,深耕行業。同時,還會有30%-40%的安全墊。
某份在2017年發出的宣傳材料還提及高額回報:“現市場上公募基金2-3年收益維持在5%-6%之間,私募維持在7%-8%之間。捷越執信的博耀一號3年收益13%,是市場上類固收私募基金收益的1.5-1.6倍,收益領先行業。”
“我敢保證業務員跟我們説的就是保本保息,這個本息有兜底協議保證,我們簽訂基金合同之前都沒見過合同,去公司籤合同時,給了一本合同好多頁。”張女士向記者回憶稱,公司南京分部某位郭姓負責人可能會了解這份協議。
當記者撥通這位郭姓負責人電話後,對方表示不知道情況,需要去北京總部瞭解。
4不良資產處置風險需警惕
據瞭解,在不良資產投資領域,曾吸引過許多知名資本駐足,並獲得過高額回報。上述股權基金投資標的公司處置的銀行端房產類不良資產包屬於一級市場,主要因為企業或個人陷入流動性危機導致困境資產形成,隨後觸發不良便形成了不良資產。
房產類不良資產處置的背後究竟有多少陷阱?
廈門言起投資交易員廖大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良資產很多會有法律上的違規操作問題。比如,法拍房在流通的過程中如何正確估值,估值的方法是否經過第三方審計,估值的過程是否可信。其次是資產的來源問題,因為有的房地產中介會聯手私募和高利貸等不同環節去割完全不懂合同和法律的投資者的韭菜。”
廖大為坦言,不良資產處置的預期收益有限,資產包本身定價非常不透明,所以要進入這個行業的門檻很高,如果不是非常熟悉房地產開發這類法務流程的不要輕易參與。
上海法詢金融資管研究部總經理周毅欽告訴記者:“收益和風險並存,近年來,銀行不良資產管理越發精細化,將不良資產打包處理前,也是經過了充分調研,反覆考量清收難度和清收比後才會組織對外出售。”
為什麼不良資產包會被一些私募機構盯上?
廖大為分析稱,原因在於此前回報相當高,而且如果將不良資產打包,同時找到下家,容易產生溢價。現在創投要投出一個獨角獸非常困難,同時A股市場賺錢效益減弱,因此很多資本為了追求短平快,就會動心思做不良資產。
實際上,不良資產處置的風險或在持續攀升。
周毅欽認為,上述股權私募投資基金無法正常兑付的原因可能有兩種:一是募集後用於處置不良資產的基金,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資產變現能力降低,週轉速度和回報變得漫長,效率低下進而無法如期對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兑付;二是“掛羊頭賣狗肉”,穿透後基金財產流向不符合合同規定,資金被挪為他用。
5分期兑付:只還本不付息
目前,作為管理人的執信投資儘管積極拿出了兑付方案,但多名投資者在看到方案之後仍倍感焦慮。
根據投資者提供的份額轉讓協議文件,目前大致包含兩種方案,分別是由第三方公司分9個月兑付投資者60%的投資本金;分30個月將投資本金兑付完畢。以上兩種兑付方案適用於博耀一號、貳號投資者。
據另外一位投資者描述,還有一份兑付方案,即根據投資本金匹配相應的房產債權,可自行處置。
一位投資者向記者描述了基金兑付的最新流程:“選擇30個月100%兑付本金的博耀一號、貳號客户,兑付合同簽署並郵寄到指定地點後10日內支付第一筆資金,以後都是每個月的對應日打款,30個月打完。新享的客户現在簽署兑付合同屬於第一批兑付客户,第一筆資金會在3月底4月初到賬。”
部分投資者不太同意上述提及的所有兑付方案,他們擔心30個月的兑付週期太長,中間可能存在一些風險,要求返還全部本金及到期收益。要求公司披露歷年交易流水的信息,以及中新公司的清算報告,並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由於實控人馬某軍遲遲不出面面對客户,大部分業務員和客户的訴求一致。儘管基金公司私下要求業務員不要帶頭維權,但大部分業務員認為無法向他(她)們的客户交代。”張女士説。
截至記者發稿,執信投資公司方面未對採訪函作出回應。有十餘位客户已簽署30個月分批兑付投資本金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