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轉8派5元”是指,持有每10股該公司股票會送8股股票,併發放5元現金分紅。
比如,我們持有A公司股票100股,按照“每10股轉8派5元”來分紅,那麼我們的分紅就是80股A公司股票和50元的現金分紅。股息發放後,我們就持有A公司180股股票。
一般最為常見的分紅就是現金分紅,即題目中所説的“每10股派5元”。其次,分紅也可以採取高送轉的方式進行,即送股或者轉股,題目中所説的“每10股轉8”就是這種方式。
紅利税
和送股、轉股不同的是,現金分紅是含税的,叫紅利税(個人所得税的一種)。並且,紅利税的收取按照持有時間的長短進行繳納,税率如下:
01持有股票時間在1個月之內的,賣出時需要徵收20%的紅利税;
02持有股票時間在1個月到1年內的,賣出時徵收10%的紅利税;
03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的,賣出股票時不徵收紅利税。
比如題目中的“每10股派5元”,那麼持有100股的現金分紅就是50元。如果持有時間少於1個月,賣出股票時就需要繳納10元(50*20%)的紅利税。
還有三點
除此之外,還有3點需要注意:
01紅利税的繳納並不是在分紅髮放那天繳納,而是在“賣出股票”時扣除;
02紅利税收取時,股票的持有期限也不是從股息發放那天算起,而是從買入股票那天開始算;
03繳納紅利税時,持有股票的時限是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算的。
比如,我們在2019年10月9號買了100股甲公司的股票。到了2020年12月23號,發現甲公司的股價又便宜了,我們又買了100股補倉。此後,我們一直持有。通過2019年和2020年這兩年的買入,我們共有200股甲公司股票。
2021年5月6號,公司開始分紅,“每10派5”。那麼,我們現金分紅所得就是100元。此時,我們覺得公司股價太高了。於是,我們採用分批賣出的方法,賣出了100股。
此時,我們需要交多少税呢?
按照“先進先出”原則,我們賣出的100股是在2019年10月9號那天買的。又因為紅利税的繳納,其持有期限是從買入股票那天開始算的,即這100股,我們持有了1年7個月。所以,賣出股票時,我們並不需要繳納紅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