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財政部預算司司長李敬輝4月7日介紹,為了加快建立現代財税體制、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財政部明確了下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措施,加強政府性資源綜合管理,將依託行政權力、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權拍賣收入等按規定全部納入預算,強化部門和單位收入統籌管理,要求部門和單位依法依規將取得的各類收入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合理安排支出預算規模,充分發揮財政政策逆週期調節作用。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將支出標準作為預算編制的基本依據。把政府過緊日子作為預算安排的長期指導思想,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完善財政直達機制。

同時要加強預算控制約束和風險防控。實施項目全生命週期管理,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預算項目庫,未入庫項目一律不得安排預算。強化中期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的約束,加強財政運行風險防控,加強重大政策、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等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

此外還將提高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將制度規範與信息系統建設緊密結合,以省級財政為主體建設覆蓋本地區的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並與中央財政對接,動態反映各級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建立完善全覆蓋、全鏈條的轉移支付資金監控機制。積極推動跨部門基礎信息共享共用。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趙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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