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北京舉辦2021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圍繞投資者關心的投保重點、熱點問題,闡述了最新的監管態度。
閻慶民表示,證監會正會同立法司法機關等方面,加快推動健全有中國特色的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這有利於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治理效能,夯實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法治基礎。
閻慶民還表示,繼續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切實回報投資者,適時研究啓動制定投資者權益保護條例。研究建立投資者保護專項賠償基金。
投資者救濟賠償取得新突破
據閻慶民介紹,過去一年來,證監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做好防控疫情、深化改革、防範風險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着力推動解決一批廣大投資者關心的實際問題,努力營造投資者願意來、留得住的市場環境。
一是法治建設取得新進展。繼新證券法施行後,《刑法修正案(十一)》順利出台,證券違法犯罪成本過低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同時,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指導性文件經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證監會正會同立法司法機關等方面,加快推動健全有中國特色的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這有利於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治理效能,夯實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法治基礎。
二是投資者救濟賠償取得新突破。在最高法和地方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正式出台,普通代表人訴訟已有案件宣判。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已經落地,這是資本市場發展歷史上的一個標誌性事件。通過特別代表人機制、專業力量支持以及訴訟費用減免等制度安排,將大幅降低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和訴訟風險,有效解決受害者眾多分散情況下的起訴難、維權貴的問題。
三是投資者權利保障和回報機制建設取得新提升。投資者保護的“工具箱”不斷豐富,2020年各調解組織共受理調解案件6100餘件,調解成功4900餘件,涉及金額超過8億元。目前,累計已有5萬多名投資者通過糾紛多元化解、支持訴訟、先行賠付、示範判決等各類維權機制挽回損失。12386服務熱線累計處理投資者訴求60餘萬件。督促上市公司加大現金分紅和回購力度,去年上市公司分紅金額創歷史新高。連續6年發佈《中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狀況藍皮書》,社會各方給予廣泛好評。
四是投資者教育服務取得新成效。證監會聯合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證券期貨知識普及教育的合作備忘錄》以來,長效協作機制推進順利、成效明顯。目前,31個省市自治區將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累計在近5000所學校開展教學試點。全國範圍內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已達140餘家,投資者教育服務體系日益完善。
五是投保國際合作取得新成果。今年1月份,由中國證監會牽頭、英美法等14個成員轄區的監管機構參加的《全球中小投資者投訴處理與權益救濟》文件獲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理事會審議通過。這是我國首次在投資者保護領域牽頭開展國際文件的制定工作,充分體現了國際組織對中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成效的認可。在世界銀行發佈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中,我國“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連續兩年大幅提升,從119位提升至28位。
閻慶民稱,我國資本市場擁有全球規模最大、交易最活躍的投資者羣體,截至目前,A股投資者數量已超過1.8億。站穩資本市場監管的人民立場、保護好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踐行初心使命的內在要求。當前,圍繞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證監會認真貫徹“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深入推進以註冊制改革為核心的新一輪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資本市場的制度體系、運行機制、文化理念等正在發生日益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有利於全面加強投資者保護的市場生態正在逐步形成。
研究制定投保條例 建立專項賠償基金
閻慶民強調,投資者保護是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持把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作為監管的主題主線,切實把黨史學習教育同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和投資者保護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大投保”理念,積極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監管保護和救濟渠道,切實增強投資者的安全感、獲得感。重點做到“四個一”。
一是進一步推進“一系列”的資本市場改革舉措。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切實回報投資者。堅持“零容忍”打擊各類證券違法違規亂象,持續優化市場生態,增強投資者信任和信心。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推動各類資產管理機構努力提升專業能力與合規管理水平,更好發揮資本市場財富管理功能。加快推進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完善多層次市場體系,為提升資本市場治理效能、維護市場長期健康發展提供更堅實保障。
二是進一步完善“一攬子”的配套制度體系。緊緊圍繞推進新證券法的貫徹落實,加快有關配套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抓緊完善相應的工作措施和標準。適時研究啓動制定投資者權益保護條例。研究建立投資者保護專項賠償基金。
三是進一步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維權機制。發揮投資者行權維權“機制羣”效應,推動投保機構代表人訴訟常態化開展,充分發揮投保利器作用。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總結先行賠付等機制成功經驗,豐富支持訴訟實踐案件,推廣有益做法,為投資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務。
四是進一步豐富“一籃子”的便利服務。加大科技手段在投資者保護工作中的運用,用好投資者服務熱線、辦好投資者自己的網站,逐步建立全國投資者數據庫,推動完善在線法律援助等工作,使投資者維權從“線下跑”向“網上辦”轉變。充分發揮投教基地優勢,繼續推動投教納入國民教育,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看得見”的服務,開展“記得住”的活動,輸出“用得上”的知識。
閻慶民表示,投資者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匯聚各方合力,希望立法司法機關、相關部委、地方政府、市場主體和媒體朋友繼續關心、支持投資者保護工作,也希望廣大投資者持續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樹立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理念,共同營造健康可持續的良好發展生態,推動投資者保護事業不斷取得新發展。
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