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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審閲年報中發現的上市公司問題線索 將進一步核實和檢查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財經

記者 商政

本報訊 近日,證監會方面表示,將整理彙總年報審閲中發現的上市公司問題線索,提交一線監管部門進一步核實和檢查,並按有關監管安排進行處理。對於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不明確或僅有原則性規定、 上市公司在執行中存在爭議的問題,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等形式明確監管標準。

截至2021年4月30日,除易見股份、*ST斯太、*ST北訊等3家公司外,滬深兩市共有4,247家公司披露了年度財務報告。按期披露年報的公司中,254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其中無法表示意見33家、保留意見109家、帶解釋性説明段的無保留意見112家。

證監會共抽樣審閲了869家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2020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年報審閲發現,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整體質量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對準則理解和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主要包括:收入確認和計量不恰當、金融資產分類不正確、資產減值估計不謹慎、合併報表範圍判斷不合理、預計負債與或有資產抵銷不恰當、債務重組損益確認時點不恰當等。

針對年報審閲中發現的上述問題,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認真做好年報審閲中發現上市公司問題線索的跟進處理工作,儘早發現並防範相關風險。二是充分收集整理系統內各單位一線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召開年度財務信息披露監管協調會,加強溝通交流,統一監管認識。三是對於上市公司在實務執行中存在爭議的典型會計問題,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等形式,明確監管標準,同時繼續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導市場實踐。四是堅持監管與服務並重,持續就資本市場熱點難點會計處理和財務信息披露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積極做好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配套服務工作,支持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