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凱越 4月23日,樂居財經從上交所獲悉,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發佈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第一期)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公告稱,廈門象嶼集團將於4月26日開始支付本期債券(18象嶼Y1)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期間的利息和本期債券本金,並於2021年4月26日摘牌。
據悉,該債券為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規模12億元,基礎期限的票面利率為5.80%,起息日為2018年4月26日。
本期債券本次付息計息期限為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本次付息兑付每手(面值1,000.00元)債券償還本金1,000.00元,派發利息人民幣58.00元(含税)。
扣税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46.40元,本次本息兑付金額為1,046.40元;扣税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8.00元,本次本息兑付金額為1,058.00元。
象嶼集團表示,根據公司“18象嶼Y1”《募集説明書》、《上市公告書》及《不行使續期選擇權的公告》有關條款的規定,本期債券至2021年4月26日到期。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發佈的《關於做好債券兑付摘牌業務相關工作的通知》,債券最後交易日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債券將於2021年4月23日收盤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終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