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5月28日發佈了系統離職人員入股行為監管指引,明確證監繫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情形、強化中介機構核查責任、強化審核監督並建立獨立複核制度。《指引》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已受理的在審企業參照執行。上述指引落地後,中介機構需就IPO股東核查情況等出具專項核查報告。與此同時,6月至今,交易所正在就相關問題進行問詢,有企業歷經三輪問詢,再被“追問”。(第一財經)
IPO股東穿透核查進行中:三輪問詢後企業再被追問,投行要出專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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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5月28日發佈了系統離職人員入股行為監管指引,明確證監繫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情形、強化中介機構核查責任、強化審核監督並建立獨立複核制度。《指引》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已受理的在審企業參照執行。上述指引落地後,中介機構需就IPO股東核查情況等出具專項核查報告。與此同時,6月至今,交易所正在就相關問題進行問詢,有企業歷經三輪問詢,再被“追問”。(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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