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終於“撥雲見日”。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着中國版IRAs靴子落地。從《意見》來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不僅可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還可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公募基金等。
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着保險公司、銀行以及公募基金都將是參與養老三支住的金融機構。那麼,在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中,保險業有何先發優勢?當前,在參與三支柱建設中,有何落地成果及問題?中國版IRAs落地,將給保險業帶來哪些變化?下一步,面對銀行及基金等一眾競爭對手,又該如何推進相關產品,更進一步發展?
金融產品迎擴容,商業保險先發優勢明顯
當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發展總體還不夠平衡,較為依賴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隨着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刻不容緩。4月21日,備受關注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出爐”。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的制度安排採取了類似美國IRAs的賬户制模式,賬户採用了同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類似的信託型而非契約型結構。” 某保險資管公司高管分析道。
據瞭解,美國IRAs,全稱為個人退休計劃,該計劃由聯邦政府提供税收優惠支持,個人自願參加,採取個人賬户儲蓄積累模式。從國外經驗來看,IRAs在發達國家養老金體系和家庭資產配置中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對於提升養老金體系的可持續性、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增長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較於此前商業保險作為“主力軍”參與養老三支柱不同的是,《意見》擴大了參與的金融機構與產品範圍,《意見》明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雖然養老第三支柱擴大了參與金融機構與產品範圍,但商業養老保險參與其中,仍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專員王言表示,保險公司參與第三支柱建設具有的天然優勢在於,商業養老保險能夠滿足投保人在安全穩健、長期增值、長期領取等方面的綜合需求,能夠針對不同細分羣體,圍繞多元化的養老保障需求,提供差異化、綜合化的一攬子保險解決方案。
中國太保壽險董事長潘豔紅曾表示,一方面,保險業依託生命表等專業精算技術,通過科學、精準、合理的養老金統籌和規劃,在抵禦長壽風險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專業價值。另一方面,保險業在長期資金的投資方面,也逐步建立了一套基於負債特性的資產負債管理體系,較好的久期、流動性、收益、風險等多重目標要求,實現穿越週期,平滑市場波動,獲取穩定的養老財富增值的目的。
多種類織密養老“保障網”,傳統年金、税延、專屬齊上陣
作為三支柱的重要參與者和產品供給者,近年來,商業保險發展幾何?
其中,憑藉收益相對穩健、繳費靈活,年金險可謂是收穫了眾多“粉絲”。有數據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商業養老年金保險保費收入達到460億元,累計積累了超過6200億元的責任準備金,保持了穩健增長勢頭。
除了傳統年金險外,近年來,緊跟政策號召,滿足社會多元化的養老需求,保險業創新產品陣營,參與試點了個人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2018年4月,個人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啓動,標誌着我國開始探索運用税收優惠引導個人開展養老金積累。同年,上海市、福建省、蘇州工業園區三地試點發售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截至2021年4月末,共有23家保險公司參與試點,累計實現保費收入4.9億元,參保人數約5萬人。
此外,2021年 5月,針對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障手段有限、儲備不足等問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上線。同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試點。此舉更加貼近、更好滿足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等各類人羣多樣化養老需求。截至2021年11月末,累計實現保費2.7億元,超過2.1萬人投保。
市場產品種類不斷豐富,但整體來看,養老保險市場活力仍有待提升。王言分析表示,專屬養老保險機構或養老金資管公司仍處於起步階段,從產品方面的表現來看,現有的產品供應和服務難以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要,我國養老保險產品設計門檻較高,目標客户羣體主要為高收入階層,與投保簡單的重疾、意外及定期壽險相比,目前保險公司的年金產品仍然是以線下渠道為主,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中國版IRAs或將刺激年金險、終身壽、定壽規模擴容
“從歐美等發達國家經驗看,第三支柱制度的推出將顯著增加年金保險特別是變額年金保險的增長速度和空間,同時也會給終身壽險、定期壽險帶來發展機遇。”某保險資管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不過,在上述負責人看來,考慮到未來隨着公募基金、銀行理財等機構的進入,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市場將面臨更為殘酷的競爭。對保險公司來説,要想分得第三支柱發展中的一杯羹,必須要結合自身優勢,採取差異化策略突圍。
“目前試點的個税遞延商業養老保險主要分為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每月結算)、收益保底型(每季度結算)和收益浮動型。”該人士分析稱,收益確定型對應傳統年金險,年化收益率3.5%,由於個税遞延賬户資金封閉期要長達二、三十年,3.5%的收益率對年輕人吸引力不強,可能更適合50歲以後臨近退休的羣體,但對這一羣體,銀行理財會提供4%甚至更高的淨值化絕對收益策略產品。收益確定型產品除了具有剛性兑付的優勢外,銀行理財將構成對收益確定型產品的直接競爭。
從收益保底型(每月結算)和收益保底型(每季度結算)產品看,分別對應分紅險和萬能險,保本利率為2.5%,結算收益率能有4%以上。對臨近退休的羣體以及風險偏好較低的羣體都具有較高吸引力,這類產品可成為保險公司重點突圍的方向之一。收益浮動型產品對應當前的投資連接險,也就是美國的變額年金,產品形態上與公募基金、淨值化銀行理財很類似,都屬於信託型而非契約型產品。
那麼,未來保險機構可以怎樣依託優勢開發產品?王言認為,保險機構要發揮專業特長,助力養老三支柱建設。保險資管機構可發揮長期投資管理優勢,推出信託型養老產品。壽險公司可發揮在風險管理和精算領域的優勢,推出專業的契約型養老保險產品。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和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儁生認為,保險業要發揮產品、分散長壽風險、與養老服務有機結合等方面的獨特優勢,提升長期養老資金的投資收益率,成為第三支柱發展的核心力量。
上述某保險資管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保險機構也可以把握個人養老賬户延伸出來的產品開發機會,針對臨近退休羣體推出終身年金,讓個人能夠領取養老金直至死亡。大力開發養老目標日期、混合偏股、主題類股票等多策略產品,以與公募基金進行競爭,但目前收益浮動型產品,各保險公司只能發行一個策略,未來還希望監管放開這一限制,將產品開發自由度賦予給保險公司。
那麼,隨着相關細則落地,個人養老金制度將進入實操階段,未來,對大眾的吸引力如何?業內人士分析,如果個税遞延賬户採取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税收遞延方式,意味着退休的時候還要交税,在二、三十年的封閉期下,投資收益積累要比自己交進去的錢要多,如果遞延交税,意味着整個生命週期內交的税比個人自己投資交的税還要多,這樣會導致個人參與積極性大幅降低。
對此,該人士認為,税收政策上,至少要確保做到比個人自己投資交的税要持平甚至更少。如果持平的話,可以考慮賬户積累的投資收益不遞延交税,只對賬户繳納的本金遞延交税。如果要比個人自己投資交的税更少的話,可以直接進行税前抵扣,允許在個税App中每個月抵扣1000元的方式,鼓勵個人參與個人養老金賬户。同時,不用再遞延交税,這樣整個個税遞延賬户的吸引力可能會更高。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