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上市臨門一腳出“岔子”,*ST德奧陷“討債”羅生門

記者 |郭淨淨

*ST德奧(002260.SZ)的恢復上市之路並不順利。

2021年1月17日,深交所下發問詢函質問*ST德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事項,所有銀行賬户及所持子公司股權或其他資產是否存在被凍結的情形?

監管擔憂的事情源於2020年11月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州農商行”)發來的一封告知函。

按照告知函內容,2017年6月27日,廣州農商行與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通信託”)簽訂《國通信託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簡稱“信託合同”)信託規模25億元,預計期限為48個月,自信託成立之日起計算。

2017年6月27日,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與國通信託簽訂《信託貸款合同》,國通信託分別於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向華翔投資先後發放貸款15億元、10億元。

廣東農商行告知函指出,6月27日,*ST德奧、ST中捷等分別與廣州農商行簽訂了《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我行在任一信託合同約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還款日以及信託提前終止日)未能足額收到信託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時,應向我行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2020年4月14日,國通信託向廣州農商行發出《國通信託•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提前終止通知函》,國通信託決定於2020年4月24日提前終止本信託並進行清算,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對信託財產進行結束登記。國通信託在信託合同項下的受託人職責及義務截止到提前終止日即終止,國通信託不再承擔本信託的任何管理職責。

據此,國通信託將信託財產相關資料移交給廣州農商行,並向債務人發出債權人變更為廣州農商行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分配完畢信託財產;國通信託向各債務人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通知債權轉讓事實,並要求各債務人直接向廣州農商行履行相應責任。隨後5月6日,國通信託向廣州農商行出具《清算報告》,國通信託解除對本信託的受託責任。

根據廣州農商行的説法,至今,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償付任何到期一筆債權,構成嚴重違約,其餘債務人亦未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鑑於此,廣州農商行正式致函各債務人宣佈,根據《信託貸款合同》的約定,廣州農商行正式宣佈貸款全部提前到期。同時,要求*ST德奧、ST中捷等擔保方按照約定,向廣州農商行承擔償付貸款本金25億元、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等責任。

但在2020年11月3日雙雙收到告知函的*ST德奧、ST中捷卻對上述事宜予以否認。兩家上市公司均公告稱,內部核查均沒有找到函件中所提及的《差額補足協議》原件或複印件,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也未曾審議過涉及為函件提及的信託貸款提供差額補足的相關議案。

*ST德奧稱,公司印章使用記錄中沒有該類事項記載,保管上市公司印章的人員也明確表示不存在相關協議用印登記事項。公司與上市公司前董事長、董秘等相關人員聯繫也回覆不記得存在相關事項,更沒有就該等事項召開過董事會及股東大會。

2020年12月2日,*ST德奧董秘陳國輝與公司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股東代表等一行達到廣州農商行總部,力圖就《告知函》事項與廣州農商行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當面溝通。但*ST德奧稱,廣州農商行拒絕提供《告知函》所涉及的《借款協議》、《擔保協議》及《差額補足協議》原件或複印件,也不同意在現場瀏覽查看相關資料、文件。

至此,*ST德奧表示,始終沒搞清楚上市公司之前到底有沒有簽署過《差額不足協議》。*ST德奧認為這實在“不合常理”,“廣州農商行在明知前述風險的情況下又察覺到借款單位華翔公司存在財務危機的長達三年多的時間內卻放任《差額補足協議》無效的行為確實不合常理”。

該公司查詢認為,華翔公司自2019年1月開始涉入多起訴訟,出現財務危機的跡象;至2020年3月,華翔公司己陷入財務危機。

*ST德奧認為:

“按照常理,廣州農商行在2019年1月對華翔公司的財務危機就應該有所警覺,到2020年4月左右就應該預計到《信託合同》涉及的貸款本金、利息存在無法足額收回的風險。

按照常理,廣州農商行在2019年1月至4月期間,在察覺到華翔公司鉅額訴訟風險時就應該和上市公司進行積極溝通,在2020年4月初就應該積極與差額補足義務人進行溝通或者向上市公司管理人作出債權申報。

然而,自2017年6月27日至發出《告知函》前日,廣州農商行從未就《差額補足協議》與上市公司進行過任何溝通,也未在嗣後的重整程序中作出債權申報。”

負責*ST德奧業務的北京融顯律師事務所認為,廣州農商行就《差額補足協議》無效的結果存有過錯;同時,就《差額補足協議》簽訂一事,“廣州農商行並非善意,廣州農商行不屬於《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18條規定的善意相對人”。此外,相關協議未獲得上市公司的必要授權,未獲得上市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同意,該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對上市公司不構成法律約束。

鑑於前述理由,北京融顯律師事務所指出,上市公司無須承擔擔保責任,上市公司承擔因《差額補足協議》的無效而衍生的其他法律責任的可能性極低。這一結論得到*ST德奧目前的實際控制人方康寧的認可。

恢復上市臨門一腳出“岔子”,*ST德奧陷“討債”羅生門

儘管如此,來自ST中捷(002021.SZ)2021年1月15日公告顯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ST中捷部分銀行賬户被執行凍結,申請金額為49.21億元。

這引起監管層擔憂,要求*ST德奧説明是否有類似情況,如果存在,需要講清楚兩個問題:

1、 申請凍結方、申請凍結事由、申請凍結金額、凍結開始時間、被凍結資產的性質及金額等,相關事項是否已及時披露,是否與與廣州農商行有關,是否對公司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及持續經營能力等構成重大影響,是否對公司恢復上市構成實質性影響。

2、 公司是否已被相關方提起訴訟,是否已制定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如是,補充説明具體措施及可行性分析,並判斷相關事項對公司恢復上市可能產生的影響。

目前,相關事宜還有待進一步核查。而在2020年12月的回覆中,*ST德奧明確指出表示,由於不存在真實並且具有擔保效力的《差額補足協議》,不滿足或有負債確認條件,上市公司不進行會計處理是合理的,對公司恢復上市無實質性影響。“廣州農商行《告知函》所述事項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方康寧出具《承諾函》均不影響上市公司2019年的會計處理,上市公司在收到《承諾函》時也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此外,2020年11月發出的法律意見書明確,2020年12月26日,*ST德奧目前的實際控制人方康寧夫婦願意為上市公司就《差額補足協議》事項可能招致上市公司的訴訟/仲裁損失等風險提供可以先行支付的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對於眼看就要恢復上市的*ST德奧來説,此次“羅生門”事件實在有點“糟心”。

*ST德奧主要從事小家電及通航業務,近年來受市場融資環境影響,2018年初公司整體陷入債務危機。2019年5月15日,由於2017-2018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淨資產為負值,*ST德奧股票暫停上市,並存在終止上市風險。

2020年5月18日, *ST德奧宣佈,擬以發行股份、支付現金等方式收購深圳市中幼國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幼教育”)不低於90%的股權,推進公司重整事項。重整後,公司控股股東由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深圳市迅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方康寧。至此,*ST德奧達到恢復上市條件,並於7月6日提交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中幼教育是一家幼教信息化綜合內容服務提供商。這已經不是該公司第一次嘗試“借殼”上市。此前2019年5月31日,中幼教育與皇台酒業(000995.SZ)籌劃重組事項在僵持兩年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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