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斌
本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蓓昨日表示,今年以來,中國綠色債券的界定標準有了新進展,《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在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上更加科學準確。下一步考慮將繼續推進綠色債券領域的國際標準對接與合作。
張蓓指出,今年以來,中國綠色債券的界定標準有了新進展,近期人民銀行出台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在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上更加科學準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等高碳排放項目不再納入支持範圍,並採納國際通行的“無重大損害”原則。在債券發行管理模式上實現了重大改革,統一了綠色債券相關管理部門對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我國綠色債券發展提供了穩定框架和靈活空間。
張蓓表示,下一步發展綠色金融有四方面考慮。一是繼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與綠色債券相關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二是繼續規範綠色債券評估機構認證行為。三是繼續推進綠色債券領域的國際標準對接與合作。四是在綠色金融實驗區開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
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出席國際清算銀行(BIS)、法國央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聯合舉辦的“綠天鵝:協調氣候融資”視頻會議,易綱在會上提到,中歐綠色分類標準有80%的相似度。
張蓓對此表示,2019年中歐共同成立了中歐綠色金融可持續金融專家小組,來推動中歐綠色債券標準的趨同工作。目前專家組已經就中歐共同的基礎目錄、技術方法論上基本達成一致,後續還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