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李延霞、譚謨曉)為進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保護責任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銀保監會25日對外發布《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責任保險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服務經濟社會和輔助社會治理的作用逐步顯現。但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責任保險邊界不斷擴大、社會對責任保險的理解存在偏差、市場行為不規範、保險服務性質及形式有待規範等問題。
針對責任保險邊界不斷擴大,辦法一方面嚴格責任保險承保範圍,明確責任保險應當承保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不得承保故意行為、罰金罰款、履約信用風險、確定損失、投機風險等風險或損失,另一方面要求保險公司釐清責任保險與財產損失保險、保證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的關係,合理確定承保險種。
針對當前不規範競爭行為,辦法明確,不得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或備案的條款費率、銷售誤導、不正當競爭、違規承諾等行為,不得以承保擔保機構責任等形式實質承保融資性信用風險,不得以機動車輛保險以外的責任保險主險或附加險承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
規範保險服務方面,辦法明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服務,應當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原則,以降低賠付風險為主要目的,不得隨意擴大服務範圍、服務內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