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佈了創業板改革的全套正式文件,這標誌着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政策框架正式搭建完畢,創業板將進入按新規則體系運行的2.0時代。
以股票發行註冊製為主線的創業板改革是由頂層設計推動,以市場化、法治化為大方向的改革,是資本市場改革歷程中的重要一步。除了在股票發行環節建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註冊制,還就退市、交易、再融資、兼併重組、股權激勵等基礎制度進行了一攬子改革,大幅健全了相關的配套制度。
創業板定位瞄準“三創四新”: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並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與這一定位相一致,創業板設定了多套上市標準,體現多元性和包容性。
信息披露是註冊制的核心,修訂後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從信息披露廣度和深度兩方面入手,進一步完善“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信息披露要求,幫助投資者公平、準確地把握公司的經營現狀和主要風險,引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和合規披露,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在退市環節,通過豐富和完善退市指標、精簡和優化退市流程,打造史上最嚴退市制度,推動建立劣質公司精準從快出清的生態。
在再融資環節,以便利化、市場化為原則,完善和調整小額快速融資制度,再融資定價適當鬆綁,為企業發展提供硬核支持。
併購重組方面,新政策既鼓勵原有主業發展好的公司繼續做大做強主業,也支持符合創業板定位的行業轉型。涉及發行股票的併購重組,像首次發行一樣實施註冊制,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簡化審核程序,方便企業便捷和高效地實施併購重組。
此外,在股權激勵、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等方面,此次改革也不乏新意,適應了環境的變化,體現了市場化和法治化的精神。
由此可見,此次創業板改革是以實施註冊製為主線,對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的系統完善,它既不是對現有制度的小修小補,也不是推倒重來,而是在“三個統籌”指導下,從過去近11年經驗出發,在揚棄基礎上進行的一次全面系統的“升級換代”。改革後的2.0版創業板,功能有望得到重大提升,服務創新創業的能力有望得到增強,對促進完善我國資本、科技、產業體系自主良性循環,推動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無疑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創業板改革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一次重大探索,除了要實現創業板自身的脱胎換骨,而且充當着存量板塊註冊制改革的蹚路先鋒,在整個註冊制改革中具有承前啓後的意義。
與科創闆闆塊設立和註冊制同步實施不同的是,創業板已經運行了近11年,有800多家公司掛牌,其註冊制改革面臨的環境約束更復雜,需要考慮的變量更多,選擇創業板作為蹚路者是決策層深思熟慮的結果。創業板改革是對存量市場發展理念、監管思路的一次深刻變革,其成效將直接影響到A股市場註冊制改革的下一步。此次創業板進行的一系列探索,包括“增量 存量”同步推進,高度重視制度適配、新舊銜接和協同發展等,將為全市場推行註冊制,為資本市場改革向“深水區”推進積累寶貴經驗。
使命在肩,在整個改革過程中,政策制定者特別注意聆聽市場意見,高度重視新舊制度的銜接,以確保改革在“無感”中推進,平穩落地,同時又要讓包括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在內的各參與主體有改革獲得感。目前,各項規章文件已經出齊,後續各方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讓新政策順暢運轉起來,真正實現此次改革“無感”和“有感”的高度統一。
註冊制改革後的創業板,定位將更加清晰,制度將更加健全,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創業板市場,正迎面朝我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