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保利協鑫能源(03800)及協鑫新能源(00451)聯合公佈,截至本聯合公告日期,佔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逾75%的現有票據持有人已提交其各自籤立的重組支持協議加入契約(經日期為2021年2月5日的經修訂及重列重組支持協議修訂)。
由於不可撤銷重組支持邀請的第二次延長截止期限(儘管交換要約已經終止)已進一步延長至2021年2月8日下午四時正(倫敦時間)(固定費用截止期限),本公司繼續誠邀餘下現有票據的各持有人,於有關延長期限前提交妥為籤立的經修訂及重列重組支持協議加入契約,使重組得以有效執行,以符合持有人及本公司的整體利益。
待持有人投票贊成百慕達計劃,並經於有關考慮百慕達計劃的計劃會議上,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及投票的大多數持有人(佔現有票據面值最少75%)批准後,百慕達法院可發出計劃批准令,以批准百慕達計劃。於計劃批准令送呈百慕達公司註冊處處長以供登記後,百慕達計劃將告生效,並對所有持有人具有約束力。一旦根據百慕達計劃完成重組後,本公司將根據經修訂及重列重組支持協議以支付重組代價的方式結清現有票據的未償還本金額及應計利息。
此外,作為協鑫新能源“轉型與升級”發展目標的一部分,本集團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持續出售其光伏電站。出售事項使公司得以逐步減少其負債並降低其財務風險。儘管如此,根據對公司最新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及董事會現時取得的資料,預計該年度出售事項產生的本集團非現金減值虧損及出售虧損為不少於人民幣8億元。
根據董事會對最新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由於人民幣兑美元升值,本公司該年度以美元計價的債務取得匯兑收益約人民幣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