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税費471.4億元
國家税務總局12月1日公佈數據顯示,對四季度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税收緩繳政策實施首月,即11月1日至30日,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累計緩繳税費471.4億元。
國家税務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介紹,此次推出的税收緩繳政策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覆蓋面廣,此次是針對年銷售額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第四季度部分税費,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户。二是涵蓋税費種類多,延緩繳納的税費包括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税、國內消費税及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優惠力度大,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中型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各項税費金額的50%;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全部税費。
對處於關鍵轉型期的傳統制造企業而言,税收緩繳政策提供了發展助力。河南優德醫療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郭曉煥介紹,此次的税收緩繳政策預計可以在第四季度釋放70多萬元税款,對該企業發展助力很大。
河北百草康神藥業有限公司同樣享受到了緩繳政策紅利。“進入四季度,生產成本增加較快,而且正趕上年底,資金回籠比往年有更大難度。”公司負責人高峯坦言,這次税收緩繳政策相當於一筆短期無息貸款,預計可以緩繳89萬元税款,減輕了該企業後續發展的資金壓力。
此外,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相關工作,國家税務總局此前成立了電力保供專項工作協調小組,並印發《關於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實施支持煤電企業紓困解難税收措施的通知》,以確保煤電和供熱企業税費減免優惠政策應享盡享、增值税留抵退税應退盡退、符合條件的困難緩税應緩盡緩。國家税務總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1月30日,全國為4800多户煤電和供熱企業累計辦理“減、退、緩”税215.1億元,其中累計辦理減免税65.5億元,緩退税149.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