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已經過去,今年地方政府債券安排整體情況如何?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是否可控?財政部將採取哪些措施抓實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工作?
4月21日,在財政部召開的2021年一季度財政收支情況網上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預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44700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8200億元、專項債務限額36500億元。
“儘管2021年新增限額與2020年相比減少了2600億元,但仍高於2019年水平。這樣安排,保持了2021年宏觀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保持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力度不減。”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一季度,全國各地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進度較前兩年有所放緩,主要是2020年發行的專項債券規模較大,政策效應在今年仍會持續釋放。
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是否可控?在此前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25.66萬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28.81萬億元之內,加上納入預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債務餘額20.89萬億元,全國政府債務餘額46.55萬億元,政府債務餘額與GDP的比重為45.8%,低於國際普遍認同的60%警戒線,風險總體可控。
據介紹,下一步,財政部將按照“開好前門、嚴堵後門”的思路,抓實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工作。
一方面,持續完善法定債務管理,兼顧穩增長和防風險需要,完善新增債券分配機制,嚴控高風險地區新增債券規模,避免風險持續累積。繼續堅持“資金跟着項目走”的原則,避免債券資金閒置,提高使用績效;另一方面,持之以恆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對各類新增隱性債務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完善常態化監控、核查、督查機制,對各類隱性債務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四五”時期,財政部也將進一步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既有效發揮政府債務融資的積極作用,又要堅決防範化解風險,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一是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體制機制。根據財政政策逆週期調節的需要以及財政可持續的要求,合理確定政府債務規模。依法構建管理規範、責任清晰、公開透明、風險可控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加強風險評估預警結果應用。
二是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完善常態化的監控機制,決不允許通過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硬化預算約束,嚴禁以企業債務形式增加隱性債務。金融機構必須審慎合規經營,嚴禁向地方政府違規提供融資。清理規範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健全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嚴格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
三是完善政府債券發行管理機制,優化地方政府債券品種結構和期限結構。健全政府債務信息公開機制,促進形成市場化、法治化融資自律約束機制。(記者 汪文正)
《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21年04月28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