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堂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185.02萬元

 樂居財經11月7日,新疆同濟堂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濟堂)被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185.02萬元。該案案號為(2021)新01執1059號,立案時間為2021年11月5日。

  同濟堂成立於1993年4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張美華,註冊資本為14.4億元,經營範圍包含醫藥、醫療、健康產業領域的投資等。該公司最大股東為湖北同濟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3.74%,經股權穿透,張美華為實際控制人及最終受益人。該公司有15家對外投資企業,包括同濟堂醫藥有限公司等。

  同濟堂有1條被限制高消費記錄,2條被執行人記錄,被執行總金額201.82萬元。此外,曾涉司法案件63起,73.01%的案件身份為被告,案由系財產保全的案件最多。

(責編:劉治穎)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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