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峯、碳中和成兩會熱詞 綠色金融為“金山銀山”添彩
今年兩會期間,碳達峯、碳中和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綠色金融等有關碳減排的話題,引發了代表委員和金融機構熱烈討論。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紮實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各項工作”。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指出,要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這既體現了中國以實際行動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也為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動全國統一碳市場建設
2020年9月22日,我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表示,為助力實現碳達峯、碳中和戰略目標,中國人民銀行正推動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碳期貨等衍生產品,通過交易為排碳合理定價。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周振海指出,明確綠色產權屬性、健全交易機制、構建成熟完善的碳市場,是碳達峯、碳中和重要的實現路徑。
“通過市場機制對綠色產權進行有效的交易定價,實現碳減排的正外部性內部化,能夠有效促進技術和資金轉向低碳發展領域,推動企業節能減排創新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低成本完成碳減排目標,從而使碳達峯碳中和的國家戰略部署能夠得到產業和市場的充分支持,實現經濟低碳可持續發展。” 周振海説道。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認為,應該儘快明確碳市場金融屬性,建立分工明確、協同推進的碳市場建設工作機制。同時明確碳減排及碳市場配額總量目標,建立統一的全國碳市場。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徐諾金表示,培育交易活躍、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市場,應遵循適度從緊原則確定碳配額總額,確保形成合理碳價。“在此基礎上,鼓勵相關金融機構和碳資產管理公司積極參與碳匯交易,創新針對碳排放權的質押融資等金融產品,推動我國碳金融市場加快發展”。徐諾金説道。
推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出台實施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成為全球首個由中央政府部門制定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
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綜合政策體系和市場環境持續改善,綠色金融在標準制定、激勵機制、環境信息披露、產品創新等領域取得了全面的進展。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11.95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0.3%,存量規模位居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8132億元,居世界第二。
但同時,金融支持綠色發展深度、廣度等方面有較大提升空間,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發揮不夠充分。
陳雨露委員表示,要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通過鼓勵產品創新、完善發行制度、規範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我國目前已形成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下一步將繼續推動產品創新和市場穩健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表示,綠色金融外延廣闊,可延伸至綠色信貸、綠色信託、綠色租賃、綠色債券、綠色資管等產品。他建議推動綠色資產擔保債券、綠色收益支持證券、綠色指數產品、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創新,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專業機構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為綠色項目以及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綠色金融產品。
廈門國際銀行投行分析員任濤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優先投向科技創新、綠色發展類型的企業,作為銀行機構應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增加首貸户、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事項,一方面是目前“碳達峯碳中和”目標達成的要求,另一方面通過科技手段,對服務科技創新或綠色發展類型企業的信貸業務加大支持力度,提升信貸服務便利性。
徐諾金代表指出,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應鼓勵保險公司設立綠色金融特色機構或專業團隊,積極推行環境責任保險,開發適用於針對清潔發展機制(CDM)和低碳項目發展的碳保險等。他建議大力推進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降低綠色信貸ABS風險權重,提高綠色信貸ABS二級市場流動性,激活市場活力。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建議,擴大綠色債券發行量,積極支持企業及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鼓勵機構投資者提高綠色債券認購佔比,探索發展氣候變化相關綠色保險產品,通過保險產品定價促進氣候風險內部化。(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記者 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