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累計本金餘額25.65億港元票據違約 抵押物已被接管
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 10月28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Z000046)發佈關於境外附屬公司債務相關情況的公告。
據悉,2019 年 3 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附屬公司泛海控股國際有限公司向海通國際金融服務(新加坡)有限公司發行了不多於14億港元的票據,並以其持有的境外附屬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舊金山項目 BVI 控股公司泛海控股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及舊金山項目作為抵押物,並由公司境外附屬公司中泛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該票據已到期,本金餘額約13.96億港元。
2018 年 12 月,公司境外附屬公司泛海控股國際金融發展有限公司向 Spring Progress Investment Solutions Limited(以下簡稱為“SPIS”)發行了不多於11億港元的票據,並以其持有的境外附屬公司中國通海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股票、泛海控股國際投資的全部股權及舊金山項目作為抵押物,並由中泛集團提供擔保。該票據已到期,本金餘額約11.69億港元。
根據上述兩個票據的股權抵押協議的約定,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物可被強制執行,而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物可被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指定接管人。
公告稱,中泛集團收到由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發出的通知書,通知表示上述兩個票據的持有人已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及德勤財務顧問服務有限公司的陳文海為聯合及連帶接管人,就舊金山項目 BVI 控股公司泛海控股國際投資的全部已發行普通股及27,510股優先股進行全面接管。
中國通海國際金融收到安永企業財務服務有限公司發來的的函件,函件表示SPIS委任安永的徐子超和蘇潔儀作為聯合接管人,就泛海控股國際金融發展持有的4,098,510,000股中國通海國際金融普通股進行接管。
上述抵押物被接管後,接管人的主要權利包括佔有抵押物,出售、置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就抵押物提起訴訟,或以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將抵押物變現等。
泛海控股方面表示,目前公司正與上述兩個票據的持有人積極磋商,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