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武知 編|深海
曾經連續14個跌停的仁東控股又出現新的動態。2022年2月21日晚間,仁東控股發佈公告,稱接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仁東控股共涉及兩項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其一,仁東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二,仁東控股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據此,證監會擬對仁東控股處以人民幣100萬元的罰款並對直接責任人處以50萬至100萬不等的罰金。
近兩年以來,仁東控股“曝光率”頗高,在2020年11月之前,仁東控股作為漲幅超過4倍的大牛股,備受投資者尊崇。然而,2020年11月中下旬,“黑天鵝”不期而至,自2020年11月25日起,仁東控股“斷崖式”下跌,創造了連續14個交易日跌停的記錄。自此之後,仁東控股股價起起落落,截至2022年2月22日午間,其股價停留在9元附近,較2020年11月的高點已跌去8成。
隨着公司披露了證監會初步調查結果,仁東控股被坑股東如何保障權益成了燃眉之急。
據長期代理投資者維權訴訟的王智斌律師介紹,根據當前的信息分析可知,目前有兩類投資者有索賠機會,第一部分為2017年12月13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間買入仁東控股且截至2020年11月24日仍持股的投資者,第二類為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間買入且截至2021年7月14日仍持股的投資者。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索賠吧”進行報名登記。據王律師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釋,仁東控股投資者已可以提起索賠訴訟,而無需等待證監會的正式罰單。
據王智斌律師介紹,投資者參加訴訟的流程並不複雜。投資者方面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記錄、身份證明以及委託文件即可。
據瞭解,近年來,投資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賠的案件並不少見。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損失及印花税損失。
梳理以往公告可以發現,仁東控股一直以來債務糾紛不斷,因債務糾紛已引發數起訴訟,隨着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落地,投資者訴訟或將拉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