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孫肅博 5月6日,新華聯(000620.SZ)發佈關於公司涉及訴訟進展及未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告。
據公告,新華聯於近日收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1)湘01民初1454號〕,長沙中院對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與新華聯及下屬子公司長沙銅官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做出判決。判決被告長沙銅官窯償還原告信達湖南清償重組債務、重組債務寬限補償金517,664,200元並支付違約金;原告信達湖南對長沙銅官窯提供的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被告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新華聯於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2021)京74民初805號〕,北京金融法院對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奧運村支行與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北京錦億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做出判決。判決被告錦億園林償還原告華夏銀行奧運村支行借款本金240,750,000元及相關利息;被告公司與錦億園林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原告華夏銀行奧運村支行對相關質押享有優先受償權;被告銀川新華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錦億園林債務承擔部分清償責任。
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日,新華聯發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達到披露標準的訴訟事項涉及總金額合計1,816.19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0.68%。除此之外,新華聯及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