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規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光大永明人壽合計被罰23萬元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9月5日,銀保監會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永明人壽”)因存在違規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的違法行為被罰款。
罰單顯示,經查,光大永明人壽存在違規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的違法行為。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壽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銀行信用卡償還保單貸款,涉及貸款本息4265.75萬元,保單件數2199件。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壽已就313個信用卡賬户向光大銀行支付賠償金1290.34萬元,尚有270個信用卡賬户貸款本息870.85萬元未結清,其中41個賬户逾期、涉及貸款本息204.53萬元。光大永明人壽在2019年3月發現問題後,調整了保單貸款規則和作業系統功能設置,關閉了使用信用卡償還保單貸款的通道,並與光大銀行協作開展催收減損工作。
光大永明人壽運營管理部下屬的保全業務部負責保單貸款與還款業務的受理、審核等具體工作。吉楠自2015年2月起—2018年6月任運營管理部保全業務部負責人,2018年6月—2019年9月任運營管理部專家(一級)分管保全業務部同時兼任保全業務部負責人,是對上述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綜上,銀保監會決定對光大永明人壽罰款20萬元,對吉楠給予警告並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