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所得税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對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人,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税發票時,不再預徵個人所得税。個體工商户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和其他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個人,應依法自行申報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税。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於《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所得税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的規定,税務總局發佈了《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所得税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為什麼要制發《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財政部和税務總局聯合下發《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税(以下簡稱減半政策)。為及時明確政策執行口徑,確保減税政策落實到位,市場主體應享盡享,我們制發了此項《公告》。
二、税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不區分徵收方式,均可享受減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樣的?
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在預繳和彙算清繳所得税時均可享受減半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或個人所得税納税申報表和減免税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對於通過電子税務局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税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僅個人所得税)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户,税務機關按照減免後的税額進行税款劃繳。
四、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有沒有變化?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仍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税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税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税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
五、小型微利企業的實際應納所得税額和減免税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50%計入應納税所得額,按20%的税率繳納企業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1】A企業經過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2021年第1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税時,相應的應納税所得額為50萬元,那麼A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税額=50×12.5%×20%=1.25萬元。減免税額=50×25%-1.25=11.25萬元。第2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税時,相應的累計應納税所得額為150萬元,那麼A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税額=100×12.5%×20%+(150-100)×50%×20%=2.5+5=7.5萬元。減免税額=150×25%-7.5=30萬元。
六、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户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税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年度彙總申報。若個體工商户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彙總納税申報時,合併個體工商户經營所得年應納税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税額,多退少補。舉例如下:
【例2】納税人張某同時經營個體工商户A和個體工商户B,年應納税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和50萬元,那麼張某在年度彙總納税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税政策的應納税所得額為100萬元。
七、個體工商户的減免税額怎麼計算?
為了讓納税人準確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規定了減免税額的計算公式:
減免税額=(個體工商户經營所得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税額-其他政策減免税額×個體工商户經營所得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税所得額)×(1-50%)
舉例説明如下:
【例3】納税人李某經營個體工商户C,年應納税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税額2000元,那麼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税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4】納税人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户D,年應納税所得額為1200000元(適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税額6000元,那麼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税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實際上,這一計算規則我們已經內嵌到電子税務局信息系統中,税務機關將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預填服務,符合條件的納税人準確、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系統可自動計算減免税金額。
八、個體工商户今年經營所得已繳税款的,還能享受優惠政策嗎?
為向納税人最大程度釋放減税紅利,個體工商户今年經營所得已經繳納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優惠。具體辦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前,個體工商户已經繳納當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税的,可自動抵減以後月份的税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彙算清繳時辦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税款。
九、個體工商户申請代開貨運發票時,還預徵個人所得税嗎?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户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税發票時,需要預徵個人所得税。為進一步減輕貨物運輸業代開發票環節的個税負擔,規範經營所得徵收管理,《公告》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人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税發票時,税務機關不再預徵個人所得税,而是由納税人依法自行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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