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美信消金違法收290萬元罰單“重貸輕管”年內多家消金企業被罰

記者 黃敏

國慶假期前夕,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剛因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廣東銀保監局罰款50萬元。因貸款管理不盡職,如今又有一家消費金融公司收到監管“百萬級”罰單。10月9日,廈門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廈銀保監罰決字〔2021〕31號)顯示,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美信消金”)因信貸管理制度機制存在缺陷、貸款管理不盡職導致部分貸款資金被挪用,被處以罰款290萬元;與此同時,對陳啓桐給予警告。

不完全統計,年內已收到銀保監繫統罰單的消費金融公司達到4家,合計被罰金額達到470萬元,遠超去年全年。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記者表示,消費金融的核心業務是信貸,因此合規工作也主要圍繞信貸業務進行開展。消金機構被罰既説明信貸管理制度機制存在疏漏,也表明2021年以來,消費金融公司的合規情況成為監管重點,消金領域的罰單今後可能會迎來較大程度的增長。

貸款管理不善 金美信消金收罰單

具體來看,本次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前款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準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

對於此次廈門銀保監局發佈的處罰意見以及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金美信消金回應表示,堅決落實監管部門的意見和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相關整改工作。

資料顯示,金美信消金註冊資本5億元,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金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分別持股34%、33%和33%。

公司於2018年4月27日獲得中國銀保監會批准籌建,9月29日獲廈門銀監局開業批覆,並於10月9日取得金融許可證,於10月10日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是全國第23家獲批開業的消費金融公司。財報顯示,開業三年公司實現連續盈利。具體來看,營業收入分別為:0.08億元、1.15億元和2.40億元;淨利潤分別為:30萬元、2559萬元和5857萬元。

根據2020年年報顯示,金美信消費金融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淨收入2.40億元,淨利潤5857.16萬元。截至2020年末,資產規模總計31.74億元,負債規模總計25.89億元。儘管營收、淨利皆表現不錯,但整體看來,金美信消金的資產規模仍處於行業尾部。與此同時,5億元的註冊資本也位於行業墊底。

此外,消金行業經歷前期野蠻生長,逐漸由紅利期步入規範期。在監管趨嚴下,消金持牌公司將要面臨利率下行所帶來的衝擊。基於此,在行業競爭愈加激烈的當下,金美信消金如何實現規模增長和風險控制的平衡,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重貸輕管” 今年多家消金企業被罰

實際上,近年來監管部門圍繞因貸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加大了對消費金融領域的監管力度,僅2021年已有多家消費金融公司因貸款審查、管理不當被罰。廈門金美信消金、中郵消金、湖南長銀五八消金三家公司被罰均涉及貸款管理問題,被處罰事由分別為“信貸管理制度機制存在缺陷、貸款管理不盡職導致部分貸款資金被挪用”、“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後管理不到位”。

9月24日,廣東銀保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

7月26日,湖南銀保監局公示的罰單信息顯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未對借款人身份進行詳細核實,也未嚴密跟蹤貸款資金流向,導致他人被冒名貸款,貸款資金流向以貸養貸。

5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上海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及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存在以貸收費的行為,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00萬元。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54 字。

轉載請註明: 金美信消金違法收290萬元罰單“重貸輕管”年內多家消金企業被罰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