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註冊制改革、中長期資金入市!證監會集中回應兩會代表委員建議

  證監會2月18日發佈了37條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和提案的回覆。其中包括了註冊制改革、債券市場發展、從嚴打擊違法違規、引導中長期資金入市等熱點問題,信息量較大。

  提高新股發行制度有效性

  推進全市場註冊制

  證監會表示,科創板、創業板試點註冊制以來,新股發行定價通過市場化方式決定,強化市場約束,這樣也使機構投資者、承銷商等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受到市場約束,接受市場檢驗。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跟蹤市場上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評估完善相關制度規則,進一步提高新股發行制度的有效性,做好註冊制試點評估和經驗總結,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研究推進全市場註冊制和交易機制等配套制度改革。

  在信息披露方面,證監會表示,會不斷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引導上市公司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效率,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是完善上市公司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工作機制,突出問題導向、風險導向,進一步提高問題發現能力,提升監管質效。二是修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按照新《證券法》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原則規定和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事項,進一步強調董監高等相關主體責任,着重解決信息披露監管中面臨的突出問題。三是加快修訂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準則,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編制及信息披露行為,研究新增環境問題行政處罰情況、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方面披露要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及時總結審核註冊經驗,結合實踐,及時研究完善各類信息披露規則,不斷督促發行人和相關中介機構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同時,不斷完善上市公司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有關要求,引導上市公司在追求自身經濟效益、保護股東利益的同時,更加重視對利益相關者、社會、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方面的貢獻。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生態環境部等相關主管部門工作進展,研究推動上市公司加強碳排放信息披露。二是落實經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根據生態環境部牽頭制定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等法規,修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關文件格式。三是堅持立足我國實際與借鑑國際最佳實踐相結合,適時研究優化關於社會責任、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嚴肅追責退市過程中的對抗監管等惡劣行為

  針對退市制度,證監會表示,將把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作為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內容,堅定方向,統籌謀劃、協調推進,並結合實踐動態評估。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強化退市監管力度,加快制定相關投資者保護制度,強化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退市、監管執法等全流程全鏈條監督問責。同時,將會同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退市過程中出現的對抗監管、不當維權甚至煽動羣體性事件等惡劣行為,嚴厲打擊、嚴肅追責,確保改革平穩推進,積極塑造良好的市場生態。

  擴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

  防範債券違約風險

  在債券市場方面,證監會表示,擴大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也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證監會在積極探索研究境外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市場與境外市場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進行債券投資。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熊貓債發行規則制定工作,對境外機構發行債券的主體範圍、審核備案要求、會計準則適用、中介機構准入以及外匯管理等進行明確。

  在推進債券違約風險防範化解上,證監會表示,密切監測防範債券違約風險,不斷完善風險處置機制,保障債券市場平穩運行。

  一是加強風險排查監測應對。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等發行人開展的針對性排查,形成風險防控重點名單,壓實發債主體和中介機構責任,提前掌握髮債企業兑付資金安排。

  二是健全債券違約市場化處置機制。出台債券違約轉讓機制和匿名拍賣機制,解決違約債券流通問題。推出債券購回、債券置換等債務管理工具,以減小兑付壓力。

  三是加大債券市場法治供給。推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暢通債券違約的法治化救濟渠道。

  四是規範發行人及控股股東、中介機構、投資機構等市場主體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逃廢債以及中介機構不履職、不盡責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會將繼續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協調,健全債券信用風險預防預警機制,強化債券信用風險防控合力,穩妥化解債券信用風險。同時,加強債券市場監管執法,進一步落實“零容忍”要求,從嚴打擊債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完善債券市場基礎制度,積極推動司法部門研究出台專門文件,明確打擊“逃廢債”的法律依據。優化債券市場準入管理,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監管協作,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惡性違法行為

  證監會表示,對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從嚴查處:依法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追究其責任主體的行政責任;涉及民事責任的,依法推動支持訴訟、代表人訴訟等民事責任追究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將堅決貫徹中辦、國辦發佈的《意見》,全面落實“零容忍”的工作方針,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惡性違法行為,堅決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同時,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研究完善證券期貨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進一步增強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會同高法院研究制定辦理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有關定罪量刑標準,依法嚴懲財務造假犯罪。

  三舉措引導中長期資金進入資本市場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進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展專業機構投資者、引導更多中長期資金進入資本市場,促進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和實體經濟良性互動。

  一是繼續深化資本市場融資端改革。完善更具包容性適應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吸引更多優秀企業上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為中長期資金提供更優質投資標的;完善上市公司分紅激勵制度,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回報投資者,拓寬投資者分享經濟增長紅利的渠道。

  二是着力提升基金管理公司等資管機構專業能力,完善權益類基金、基金投資顧問等產品和服務供給。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設,推動公募基金、各類養老金及保險資金中長期考核,強化長期業績導向,提升資管機構專業能力;鼓勵基金管理人加大權益類基金產品供給,圍繞有效滿足投資者多元化投資理財需求進行產品創新;穩步推動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培育壯大專業買方中介隊伍,更好服務居民理財需求。

  三是繼續擴展中長期資金來源,吸引各類中長期資金積極投資資本市場。繼續推動全國社保基金、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各類養老金、保險資金、銀行理財資金等積極投資資本市場;推動完善國家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促進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政策儘快落地;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為各類中長期資金市場化投資運作提供專業服務;加強養老金融投資知識宣傳普及,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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