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14日,深交所對北京真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真視通,002771.SZ)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經查,此前,真視通原控股股東之一、時任董事長鬍小周,原控股股東之一、時任總經理王國紅,股東、時任董事會秘書吳嵐,股東馬亞和陳瑞良(統稱“五位股東”)向蘇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蘇州隆越”)出具《承諾函》,對真視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營業收入、淨利潤、應收賬款及壞賬損失、存貨、經營性現金流等作出承諾。之後,真視通披露《關於股東權益變動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提示性公告》稱,蘇州隆越受讓五位股東合計持有真視通11.78%的股份,接受王國紅持有真視通14.59%股份的表決權委託,真視通控股股東變更為蘇州隆越,但未披露前述《承諾函》。直至2021年8月19日,真視通才首次披露《承諾函》的相關內容。真視通及相關當事人存在重大信息未能及時披露的行為。
未能及時披露重大信息 真視通(002771.SZ)收深交所通報批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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