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0日訊 深交所網站日前發佈的《關於對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報的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2〕第496號)顯示,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啓技術”,002625.SZ)近日公佈了2021年年報。
2021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59億元,同比增長35.0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71億元,同比增長66.2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2.44億元,同比增長86.78%,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9275.87萬元,同比減少894.31%。
年報顯示,公司2021年度實際使用募集資金29248.68萬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51.74億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以及現金管理業務收益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公司閒置兩年以上募集資金金額51.74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銀行理財產品未到期餘額39.05億元,委託理財發生額39.05億元,委託理財的資金來源為募集資金。
2021年末,公司貨幣資金54.81億元,佔總資產比例61.22%,同比減少11.72%,主要系受閒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的影響及日常經營開支所致;交易性金融資產2.00億元,佔總資產比例2.23%,系本期購買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未到期所致。
公司2021年年報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公司2022年4月29日發佈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顯示,光啓技術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普通股9.67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68.94億元,扣除發行費用總額5623.67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68.38億元。該等募集資金已於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含發行費用)情況如下: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指出,報告期末,公司貨幣資金金額為54.81億元,佔資產總額的61.22%;尚未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51.74億元。報告期末,公司未到期銀行理財產品金額為39.05億元、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金額為2億元。請公司補充説明以下內容:
(1)理財產品投資明細,包括產品名稱、產品類型、風險級別、理財機構名稱、投資期限、購買金額、收益率及實際到賬情況、違約條款等,説明是否包含高風險理財產品及風險控制措施。
(2)2021年,公司利息收入金額為16093萬元,同比增長48.27%。結合理財產品的具體內容並對比2020年度情況,説明2021年度利息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與理財產品規模是否匹配。
(3)金融資產的具體內容、投資金額、實現收益情況,是否存在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的情形。請公司保薦機構對理財產品投資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6.5.13條,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6.3.13條的規定發表明確意見。請公司年審會計師説明對貨幣資金履行的具體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貨幣資金真實性、使用是否受限、是否存在關聯方報告期內資金佔用並於報告期末歸還等情況)、核查過程和核查結論。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報的問詢函
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2〕第496號
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在對你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進行審查的過程中,關注到如下事項:
1、報告期內,你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5,935萬元,同比增長35%;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7,127萬元,同比增長66%。2021年度第四季度,你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74億元,佔全年營業收入的55%;其中對前五大客户銷售金額合計6.35億元,佔全年銷售金額的73.88%。請你公司補充説明以下內容:
(1)按照超材料業務、汽車零部件業務分類,分別披露各行業前五大客户的名稱、各季度銷售金額、較2020年度的變化情況。
(2)2021年,超材料行業成本中材料金額為8,189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7.55%。請結合主要原材料採購價格變化、收入大幅增長等情況,説明材料成本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2021年、2020年、2019年,公司超材料行業毛利率分別為58.41%、52.83%、47.79%。請分別按照超材料研發、超材料產品分類,結合主要產品銷售單價、成本構成、同行業可比
上市公司等情況,詳細分析超材料行業毛利率逐年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4)截至財務報表報出日,是否存在銷售退回等情況;如有,請説明具體內容、金額。
(5)請結合2020年、2021年你公司自願信息披露的內容,説明以臨時報告披露的訂單總金額,於2021年實現銷售收入的金額、佔超材料行業收入比例。請年審會計師對公司收入真實性和準確性實施的審計程序、樣本覆蓋率,並對公司營業收入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發表明確意見。
2、報告期末,你公司貨幣資金金額為54.81億元,佔資產總額的61.22%;尚未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51.74億元。報告期末,你公司未到期銀行理財產品金額為39.05億元、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金額為2億元。請你公司補充説明以下內容:
(1)理財產品投資明細,包括產品名稱、產品類型、風險級別、理財機構名稱、投資期限、購買金額、收益率及實際到賬情況、違約條款等,説明是否包含高風險理財產品及風險控制措施。
(2)2021年,公司利息收入金額為16,093萬元,同比增長48.27%。結合理財產品的具體內容並對比2020年度情況,説明2021年度利息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與理財產品規模是否匹配。
(3)金融資產的具體內容、投資金額、實現收益情況,是否存在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的情形。請公司保薦機構對理財產品投資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6.5.13條,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6.3.13條的規定發表明確意見。請公司年審會計師説明對貨幣資金履行的具體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貨幣資金真實性、使用是否受限、是否存在關聯方報告期內資金佔用並於報告期末歸還等情況)、核查過程和核查結論。
3、報告期末,你公司存貨賬面金額為3.77億元,其中在研項目金額2.38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03%。根據年度報告,你公司超材料期末庫存量金額為2.40億元,同比增加398%。請你公司補充説明以下內容:
(1)在研項目的具體內容、後續用途、會計處理,計入到存貨科目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2)結合你公司超材料產品毛利率,估算超材料期末庫存量金額未來出售的預計收入金額,並結合你公司在手訂單、前三季度銷售收入、存貨週轉率等情況,説明期末存貨金額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你公司年審會計師説明對存貨科目執行的審計程序,並對公司存貨的確認和計量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發表明確意見。
4、2021年度、2020年度,你公司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分別為25,863萬元、11,234萬元,佔年度採購總額比例分別為56.96%、40.82%。2021年第四季度,你公司支付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金額為26,234萬元,佔全年該項目發生金額的比例為63.48%。請你公司補充説明以下內容:
(1)按照超材料業務、汽車零部件業務分別列示各前五大供應商名稱、金額,較2020年發生變化的情況;列示應付設備、工程款前五大供應商名稱、金額。
(2)結合以前年度以及公司採購、應付款項賬期、實際生產等情況,説明2021年度第四季度對外大額支付現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5、2021年、2020年、2019年,公司銷售費用金額分別為2,158萬元、2,215萬元、1,990萬元,佔銷售百分比分別為2.32%、3.48%、4.48%;其中,2021年銷售費用中存在折舊攤銷費634萬元。請你公司補充以下內容:
(1)銷售費用中折舊攤銷費用涉及資產的具體內容、資產原值、入賬時間、用途,以前年度未計入銷售費用的原因。
(2)對比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説明銷售費用佔收入百分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6、你公司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結合最近三年盈利情況、貨幣資金餘額等,説明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是否符合現金分紅相關規定的要求。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2年6月16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6月9日